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现就甲方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本合同签订时,《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中所规定乙方应享有的权益及承担的义务,其合同编号。
第二条: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保证签订的《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合同编号)中所规定的权益及承担的义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并承担,该协议名下的房屋无共有权人,也不存在与第三人发生任何纠纷,如有纠纷,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2)、甲方收到转让款时,合同编号的《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中所规定乙方应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及义务,随之转移于乙方拥有,未领取的过渡费归乙方领取并享有。
(3)、甲方必须出面协调履行有关合同编号号的《职工产权房屋置换补偿安置协议》的有关事宜时,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
(4)、本协议由作为湖南省天心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公证人。
第五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诚实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时生效,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汪耀辉,账号或农村合作银行卡:。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在良X移民安置小区一套平方米房屋让售给乙方,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后达成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一套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房屋价格是按移民安置价格计算交款。另外乙方补偿甲方人民币元整。
二、此套房屋的购房款由乙方上交,办理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办理后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乙方保管,过户所需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过户时,双方相互协助,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四、如果今后良X有其他优惠政策,此套房屋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此套房所配储藏间由乙方使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以上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双方不得违约。
六、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立此协议为买房凭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郎溪县庙门祥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账号或农村合作银行卡4。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并自愿,甲方将一套安置房及一个车库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合同:
1、房屋户型、位置与面积:
(1)户型:二室二厅一卫
(2)位置:萍乡市建设东路圣陶沙安置A区第21栋第6层603号
(3)面积:65平米
2、车库位置与面积:
(1)位置:萍乡市建设东路圣陶沙安置A区第21栋第一层板梯间坐向左边第一间
(2)面积:15平米
3、转让价格:
(1)房屋:10.8万元
(2)车库:4万元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即日乙方付甲方定金壹万元,甲方将与安置房开发商张学凡签订的《购房合同书》复印件转交乙方。
(2)20年5月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13.8万元,甲方将与安置房开发商张学凡签订的《购房合同书》原件转交乙方。
5、交房标准:见甲方与安置房开发商张学凡签订的《购房合同书》第三条
6、其他:
(1)住房其他费用(水、电、网络、天然气等)均由乙方全额负责,甲方只负责交住房一套、车库一个。
(2)交房前甲方有责任督促开发商按质按时完成房屋建造。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无条件终止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产权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自愿将x小区拆迁安置房楼单元室,车库号,面积平方米,总价元转让给乙方。
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屋以及车库的所有钱款给甲方。
三、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向乙方交付《沭阳县房屋拆迁协议》一份,(原件)、上房结算清单、上房通知,交付给乙方。
四、乙方购房后再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不得对房屋设定抵押担保、债卷债务,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有甲方全部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产权过户时,如需甲方提供帮助的,甲方应无偿提供,以便办理各项手续,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因房屋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甲方欲撤消交易需退换乙方所有已交的购房款(含车库)并补上与现时房价的产额与装修补偿,另交违约金元给乙方,并同时承担由此带来的各项损失。
七、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和其子女及家属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不得所要乙方购买的房屋,更不得擅自撕毁合同,否则属违约。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