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使工作规范化,避免犯低级错误。怎样才能写好公司制度范本?这里给大家提供公司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学习。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改善和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特制度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所有员工,部分福利仅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职责部门
本制度由人资部制定、修改、实施,报总经理审批。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本制度以尽可能思考广大员工利益为修订原则。
五、福利的发放领用状况由人资部进行登记,记录。
第一章、福利结构
本制度的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带给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生日礼金、结婚贺礼、慰唁金等。
3、职务性福利: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的性质二实行的具有针对性的.福
利。包括:通讯补助、餐补、出差补助、商务招待费等。
4、激励性福利:企业为鼓励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工作,而对优秀员工所带给的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群众活动和其它福利。
第二章、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利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归口办理:社保统一由人资部办理。
3、社保购买办法:由人资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4、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缴费的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扣除;属于员工应缴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为其代缴。
5、社保种类: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
二、法定节假日
1、种类: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假、病假等。
2、以上具体的执行办法见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国家相关规定。
三、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带给贴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
四、教育培训
1、种类:内部培训(读书会、在岗技能培训)和外部培训(高管培训、
公开培训课)以及相关资格的考取。
2、以上相关办法见会在培训中不断完善。
第三章、通用性福利
一、生日礼金
逢公司员工生日,公司对员工表示完美的祝贺。人资部应为公司员工购买生日礼物,价值___元左右;或者举报各种生日活动。
二、慰唁金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配偶、子女、父母),公司将一次性给予慰唁金___元。(只适用于正式员工)
三、结婚贺礼
1、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凭结婚证在人事行政部领取。
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到两年,公司给予贺金___元;满两年不到三年,给予___元;三年以上给予___元。
四、高温补贴
1、条件:公司正式员工
2、每年的___月发放高温补贴,每月___元。
第四章、职务性福利
一、种类:通讯补助、出差补助、餐补、商务招待费、加班费等
二、具体相关执行办法按照公司管理规定。
第五章、激励性福利
一、群众活动
公司将适时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生活。
二、旅游活动
在一年内公司将组织一到四次旅游,以更好激励员工的用心性。
三、年终奖
在一年的结束,公司将为优秀员工颁发“优秀员工奖”以资鼓励。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2000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9个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公司效益,根据《标准化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制度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标准内容、标准化实施等规定和办法。
第三条公司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在近期内建立起公司的技术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体系的主体,是企业组织生产、技术和营销活动的技术基矗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在技术总监的领导下,由标准化计量管理室(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室)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设立兼职标准化员,其业务工作受标准化管理室领导,兼职标准化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室职责:(详见标准化计量管理室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建公司标准化管理组织系统。
(三)承担或指导企业标准文件的拟订和报批工作。
(四)管理公司标准化技术文件。
(五)协助培训部对专(兼)职标准化员进行培训。
(六)承担标准化事宜的对外联络工作。
第六条专(兼)职标准化员的职责是:
(一)在标准化管理室指导下,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在本部门内贯彻执行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三)承担或协助本部门负责的标准文件的拟订、报送初审工作。
(四)监督本部门实施有关标准的情况,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或标准化管理室汇报。
(五)收集本部门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负责提出本部门修改、增定标准文件的报告,管理制度《制度管理规范》。
(六)积极接受标准化培训,努力钻研业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标准化管理机构(岗位)图示:
第三章技术标准内容
第八条技术标准建立的途径与目标:收集国内外有关标准信息,采用或制定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分别拟订标准文本草案,最终由标准化管理室规范文本,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技术标准的构成:以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标准为主体,同时包括安全、卫生、能源、环保、定额等技术标准。具体构成见下图:
第十条产品标准:公司登记采用轻工业部技术标准“q/cyss001-__香精香料”作为组织公司生产、检验及销售各种产品的依据。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生产用原料标准:对每种原料都编出相应的原料验收标准,用于验收、使用与存贮。
第十二条生产用半成品(料)标准:每种反应香基都编出半成品标准,用于验收、投料或转序。
第十三条检
测的通用方法(标准):对不同试样测定相同项目,尽量使用相同或相近的方法。
第十四条生产工艺类标准:是规范生产工艺的文件,每种生产工艺都应制定标准指导生产过程。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材料、产品包装质量标准:涉及每种包装材料、器具及使用要求、标识、包装质量要求系列文件,是确保产品外部质量形象的保证。
第十六条
公司要适时制定营销、售后服务、生产现场-环境以及安全技术、能源、定额等内部使用技术标准,以便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
第四章产品标准登记与审验
第十七条凡符合涵盖范围内的产品已作了登记;凡属生产超出涵盖范围的产品,应增补企业产品标准并依法办理登记,在企业内外执行,是强制性标准。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
三、制度总述: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1、管理制度细则;
2、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3、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个部分。
四、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细则:
1.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行月终和年终考核。
1.2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1.3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1.4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1.5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1.6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
1.7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1.8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保守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9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项目。
1.10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12区域经理对所在区域售后服务有知情权,处理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决定权归技术部),销内勤接到售后服务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不能赶到现场,由经销商拍摄照片发送到公司,销售总经理签署意见交技术部核实、决定如何进行售后服务,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区域经理说明。
1.13有权为辖区内经销商作500元以下的资金担保,3个月内经销商未将所欠款项补足户,区域经理将承担责任,公司财务将从区域经理工资中扣除。
1.14每周五下午14:00—16:00之间一个电话,汇报这周来的工作内容,所在区域和城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老经销商服务情况等等;每半月区域经理将这半个月来所发生的问题、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文字方式发送到指定传真或者邮箱,由分管销售的销售副总处理和向上汇报;售后服务、支持政策、促销活动由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区域经销商促销、支持政策等情况,区域经理制定策划案后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后上报销售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是对区域经理在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三是邀请专业的市场营销讲师对区域经理进行营销知识培训。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业时间进行,当天回到重庆,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协助总经理、营销总经理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协助营销副总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目标、建立销售管理网络。
2、区域经理岗位责任:
2.1区域经理的岗位责任和义务划分主要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流程图
2.2.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经理完成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2.2.2严格按销售副总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销售计划。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销售统计表,及时报告销售总经理,使之随时掌握公司的销售动态。
2.2.4对辖区经销商、营业员进行业务技巧和相关产品知识培训,使之能熟悉,运用。
2.2.5合理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并指导销售助理按照计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2.6当区域经理调离岗位时,应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区域经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现市场管理真空。
2.3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2.3.1做好周,月度客户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销售总经理;
2.3.2协助区域经理及时完成销售计划,及时完成区域经理交与的工作;
2.3.3及时在销售活动中,掌握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或新动态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1、员工制度
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
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
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
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
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
2、员工准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
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
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
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
3、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
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
5、店铺卫生
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
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
6、店铺制度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6)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7)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8)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
7、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没有顾客时不准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项
2)不准在忙时接打私人电话
8、员工的整体素质
1)有顾客光临时要微笑式与顾客打招呼
2)在为顾客服务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3)在遇到难缠的顾客时要有耐心
4)即使顾客没有购买也要做到微笑欢送顾客
9、对货品的'熟悉程度
1)熟记产品的款号、码号、颜色及其价格
2)熟悉产品的位置、归类
10、店铺的整体陈列
1)根据服装的色系及其款式进行陈列
2)根据不同的风格进行陈列
11、团队合作意识
1)小组之间的相互合作
2)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帮助
12、新近员工制度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____年10月8日起实行。
____
20____年9月30日
为加强会议室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保证会议室整洁,会议室管理员应每周打扫一次,大扫除每月进行一次,做到卫生无死角,桌面无灰尘,桌洞无垃圾。
2.严格室内财物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无遗失。若有丢失,及时追查上报。
3.严格会议室使用登记,及时检查使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和追责工作。
4.保管好会议室钥匙,不得随便外借,价请使用监管。
5.在学校接待领导来宾时,提前进行整理卫生等,主动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6.管理员在请假前,必须和主管领导做好交接,防止管理出现空档。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__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GB2894—__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科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标志牌、定置牌、目视化看板规范、整洁,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__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需挂牌的设备、场所。
四、术语和定义
公司区域内应按规定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1、禁止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2、警告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3、指令标志(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4、提示标志(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符号。
五、职责
1、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对警示标识的设置实行监督管理。
2、部门、车间安全员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识;
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识;
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识;
4、公司区域及生产场所按规定全方位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
(二)设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GB2894—__)《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标准的要求。
2、标识牌包括:各类安全标志牌、物品摆放定置牌、目视化看板等。
(三)安全标志牌的.采购:
由部门、车间提出需求申请,上报安全部门汇总,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定点购买。
(四)标志牌的悬挂要求:
(1)现场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应的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标志。
(2)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当心机械伤人、禁止伸入、禁止触摸”“送电运行,严禁拉闸”等标示牌;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3)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4)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5)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6)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7)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标志。
(8)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9)在易造成触电伤害、绞伤、烫伤、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危险部位,必须挂“危险区域,禁止逗留”、“当心中毒”、“当心触电”“禁止跨越”、“当心烫伤”等相应安全标志牌。
(10)在禁止进行起重作业、超负荷承重的地下电缆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显位置设安全警示牌;在检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破土断路挖坑井的围栏、警示灯。
(11)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告知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安全周知卡、禁止标志、警告机动车装阻火器、消除人体静电等标志、厂内了望支高点设置风向标。
(12)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要进行危害辨识,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
(13)各种原料、备品备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摆放都要有相应的定置牌,标注物品名称、数量、责任人,定置牌要设置在明显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对公司内临肘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由项目安全员结合实际提出安全警示标识配置需求,报公司安全部门配备。工程承包项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检查、审核中发现需要设置警示标识,应及时提出申请,报安全主管部门上报统一购置。
3、设置安全标志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
4、部门、车间要对标志牌进行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确保各类标识牌整洁醒目。
5、标志牌出现错挂、错摘、丢失、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整改,并纳入当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各级安全员应建好标志牌管理台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