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

| 佳洁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篇1

职责描述: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安全、节能减排发展的统筹规划,及其体系、制度和流程建设及维护;

2、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等相关目标、指标的`设立,并且监督执行情况;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安全、节能减排工作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5、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续期工作;

6、负责组织落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

1、40-46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环境工程,管理、机电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专业实际操作经验,4年以上制造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汽车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持有国家级安全管理证者优先;

4、具备优秀的协调、调配及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篇2

1.进行环境审计监察,作出环境评估,多所发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2.通过口头介绍,书面文件,专题讨论会,会议和公开听证会传达评估结果和治理建议。

3.制定并修改环境技术标准,指南,政策和规章。

4.对企业和公共存在的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检测环境规划方案。

5.修订与环境相关的法律资料和管理的`命令,承担判决的技术证据部分。

6.调查报道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事故情况。

7.监督环境技术专家和技术,进行环境审计监察,作出环境评估,对所发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篇3

(1)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企业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3)协助组织编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三同时”计划,并予以督促实施;

(4)负责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5)负责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6)负责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削减工程进展情况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情况,报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7)协助开展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等工作;

(8)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汇报,并进行处理;

(9)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负责组织对企业职工的环保知识培训。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篇4

1.卫生组后方铁柜内有〝班级留存〞盒子,请班级干部自行领取。

2.领取后,有问题的'班级,请在隔天中午以前向卫生组反应,如合理,分数可加回,逾期将不予受理。

3.相关任务:

(1)电池回收:每週三中午至卫生组过磅(含外区、办公室)。

(2)橡皮筋:每週五午餐后,将一週全班之数量,以50条为单位捆好,连同未满50条之橡皮筋一起交回卫生组;并登记数量。

(3)橡皮筋最迟至下週一第3节前交至卫生组,未交橡皮筋之环保股长行政处分。

(4)负责教室及教室旁花台绿美化。

(5)厕所绿美化:镜台上4盆绿化植物、小便池上4盆绿化植物、墙上有绿化植物(依钉子多寡论,植物不可用水耕,可至卫生保健组领取培养土),植物枯死部份须立刻清除。

(6)教室内:要督导同学随手做好、正确环保、分类动作。

(7)纸箱回收时,上盖要十字叠好,并拿至回收站内放好,不可用丢的,违反规定之班级每次扣10分。

(8)外区垃圾至回收站回收时,要先至回收桶旁回收分类,才可将垃圾丢弃子母车内,否则将扣分。

(9)分类不清者,一项扣2分、橡皮筋1条扣1分。

(10)午餐的厨余篮内不得夹杂其他垃圾,如卫生纸、竹籤及包子下方的油纸等,违者每次扣5至10分。

(11)回收站回收时,如劝导不听者扣5分、态度恶劣者扣5分。

(12)回收分类列为评分项目,併入生活荣誉竞赛。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篇5

1、在厂长和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

2、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文件。

3、负责编制年度环保计划、专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

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污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6、负责公司安全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参加公司及分厂范围内的污染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8、负责环保治理项目验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9、参加建设项目的环保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验收工作。

10、负责检查考核司的绿化和清洁卫生工作。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职责篇6

1、在环保部门和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负责抓好本车间的环保工作。

2、认真执行上级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文件。

3、定期组织车间人员召开环保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和指示。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污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5、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参加本单位范围内的`污染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的环保达标验收组织及管理工作。

8、参加本单位各种建设项目环保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

9、负责本单位的绿化和清洁卫生工作。

环保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聚集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各乡镇以及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县政府减排目标责任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方案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察、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县有关环境保护的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西平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环境保护局设五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保密、保卫、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及表彰工作。

(二)污染控制股

制定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地表水水质考核等环境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全县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拟订全县环境保护科技政策;负责编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实施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中的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县管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地方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全县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的有关工作;负责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的有关工作。

(三)行政服务股(环境影响评价股) 负责由县环保局承办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参与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负责规定权限以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业务指导,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方,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组织制订环境保护意见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工作;参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公众举报。负责制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五)规划生态股

组织拟定全县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新建和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协调和监督矿区复恳、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农村土壤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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