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师生生命及校园财产安全最重要的守护者,为了能使保安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做法,特制订《学校保安员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全力以赴为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作息制度:
1、工作时间:7:00—17:30;其中“门卫室值班保安员”全天24小时留校值班。
2、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7:00前;下午下班:17:30后
二、“人员出入”的安全管理制度: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离校,必须要凭班主任“请假条”(中午住宿生凭生活教师“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驾驶机动车进校的外来人员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要求他们把车辆统一停放到校门两侧的围墙边。(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校门开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1、校门开关时间:
1、上午开门时间:7:20—7:5011:10—11:40
2、中午开门时间:1:30—2:00
3、下午开门时间:4:40—5:10(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开校门的程序及要求:(上午7:20;中午1:30)
1、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2、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
3、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教育路(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在放学高峰期后,截停学生,让机动车辆先行。
五、学生上课及午休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全部在校门口上岗,其余时间,一人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两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在学生上课期间开展校园的巡查工作(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对待违纪的学生,必须要以教育为主,不准体罚或打骂。(巡查范围安排:一人负责巡查广场、生物园及运动区;另一人负责巡查教学区、及生活区)
4、中午12:30——13:00期间,“校园巡查保安员”必须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重点关注学校围墙、车棚、小卖部、操场、生物园等地。督促在校园游荡的学生回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学习和休息,制止学生攀爬围墙进出学校等危险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员攀墙进校。
5、13:00—13:30时(上午7:00—7:15),“校园巡查保安员”在校门口巡查,密切监控校外学生活动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同时关注校门两侧围是否有学生攀爬进校。
6、“全体保安员”必须保管好门卫室的电话,遇有突发事情,要及时向值周、值日或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联系家长接送。电话不用作私人事务,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并互相监督使用情况。
六、学生放学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保安员在上、下放学后,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1、上午放学后,统一要求延迟接送的学生在门卫室旁边等待,严禁学生在校外等候。
2、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延迟接送的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统一集中到门卫室旁进行等候;超过5人的,由负责“校园巡查的保安员”组织学生集中到学校饭堂,并交由生活教师管理,“门卫室值班保安”通知学生家长徒步到饭堂接送子女。(严禁这部分学生到校园或校外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2、下午放学后,除特批外,一律禁止外来人员到我校进行体育活动,以免有不法之徒混进学校,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员”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休息,但不准离校;其他两名保安员下班后可回家休息。(具体见“值班安排表“)
4、“门卫室值班保安员”晚上要协助“夜班员”做好护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在“夜班员”正常休假或请病事、假期间,由“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负责晚上值班工作。
5、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奖惩制度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为了有效地保障全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饮用水突发事件,特制订有关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用水有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饮用水必须有建立健全的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将各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严禁非饮用水工作人员随意操作饮用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用水的卫生与安全。
四、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五、学校卫生室应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
六、建立健全饮用水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七、保障水源周围30米内无污染。
八、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九、消毒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
十、免费为全校师生提供开水。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老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老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保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电话求救。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