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或者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假如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2月25日,《中国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各地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一是确立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新宪法同马克思列宁主义一道写入宪法,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宪法》的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层党员干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的法。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学习2018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新宪法,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省政法委、省市县公安机关部署学宪法读经典活动以来,本人利用工作之余认证学习了《党章》、《宪法》,读取了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和《实践论》,学习以后,体会颇深,深感保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性,只有确保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确保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政权的本质。
党章充分反映了我党建党的历史环境和建党的目的及一系列确保我党永远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民政党本色的制度,规定了党运作的一列的制度,规定了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是一个系统规范一个政党组织和运作模式的规章,保障了这个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充分反映了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充分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规定了人民履行大家做主的方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了人民的基本义务和权利,充分享有人民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权利。党章和宪法充分说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体制和政权的实质,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以来的共产党人,在充分认识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的本质基础上,创立的旨在消灭人剥削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一种政党模式和国家制度,只有这种政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消灭剥削制度,实施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人人公平的天下大同的社会。
通过对《矛盾论》和《实践论》的学习,使我深刻体会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下,如何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和认识问题,如何运用实践的观点去验证和修正我们的观点和制度,从而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权本质,做到永不变质。
我国已经是社会主要国家,他是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创新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带领最基层的被剥削的劳苦大众,通过与旧社会、资本主义党派浴血奋战而的来的,来之不易,并确立了一些列的国家制度,保障最基层的劳苦大众不在被剥削,成为国家主人。继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意志,创新发展,使我国的经济总量快速跃居世界第二位,快速的向小康社会迈进。
在经济建设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我们为了刺激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确立了一些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一系列的积极制度,如私营经济,个体经营等,但是却刺激了一些人的过度私欲,不择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破坏了社会制度,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刺激了一些官员的发财欲,巧取豪夺,收受贿赂,借国家工程大肆敛财,损害了党的形象,动摇了我党执政的基础。这些问题的出现,用矛盾论的观点看,是事物的发展的必然产物,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反映了年轻的社会主义在制度上的疏漏和不完备,绝不能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
党中央受命于危难之际,以共产党员大无畏的勇气,为全国人民,为党挑起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的重担,重新响亮的喊出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号角,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继续沿着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彻底否定了资本化的思潮,重新唤回了最底层的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当家做主的自豪感。
今年人大会议闭幕会议上指出:富裕了的人要回馈社会。这是在改革开放之处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通过真诚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共同富裕”的回答和继承,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不是划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标准。如果是划分标准,那我国的改革开放岂不成了资本主义的复辟了吗?每一个成功都是新的起点,从认识马克思主义到党的建立,从领导工人运动到武装斗争,从苏维埃政权到新中国的建立,那个成功不是新的起点呢?我党我国也会在取得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这个起点上,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不断完善人民当家做主,解决社会突出问题的各种制度和法律,以宪法为核心,建立起一系列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和社会制度,就如王岐山同志说的一样:当前反腐以治标为主,为治根赢的时间。这正是新一届的党中央解决“腐败”这个社会突出问题的决心表达。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再次充分认识到了党和社会主义是来之不易的,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和社会制度,只有坚持党的本质与领导,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地位。
作为一名基层共产党员,应当以胸怀天下的大义和勇气,对社会主义,对党充满信心,不受资本主义奢靡之风的干扰,不与大官大财者攀比,相信党中央的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永远保持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权本质的决心,从自我做起,履行党员和基层干部的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端正党风方面做出自己的表率行为,以取信于民,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像在人大会议闭幕记者招待会上说的一样:当官就要断了自己的发财之路。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和干部,既然选择了党,选择了做国家干部,也应有大无畏的勇气说:断掉发财之念,全心为民服务。在此使我想起了江西瑞金红井景区一块石头上刻的谢觉哉的《焦官歌》:
你们说我做大官,
我官好比周老倌。
起的早来睡的晚,
能多做事即心安。
这是苏区时期共产党员的真实的写照,难道就不能成为今天的共产党员的指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