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做到生活有序,保证学生宿舍整洁、卫生、安全,使寄宿生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
(1)按时起床,准时出操。无故不出操。
(2)准时开饭,不得提早到食堂用餐。
(3)按时就寝。晚上熄灯后,不讲话、谈笑,不高声叫嚷,若有迟回宿舍者,应轻声慢步。晚间不准外出,不准上网吧,如被发现视情节给予处分。有事应向生班主任、寝室管理老师请假。
(4)午休时间不得在宿舍里睡觉。严禁在宿舍下棋打扑克,或从事有碍休息的娱乐活动。
2、讲究卫生
(1)服从寝室长安排,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每天早、中、晚各扫一次,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不偷懒、不应付,不尽职者给予处罚。
(2)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和脏物,不随地大小便,不往走廊楼下泼水或扔其它脏物。不得带快餐盒和有碍宿舍卫生的东西进宿舍。
(3)不准抽烟、喝酒猜拳,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4)认真整理内务,东西不乱放。箱子、脸盆、鞋等用品放在指定的位置,毛巾摆列有序,棉被、毯子折叠规范,宿舍保持整洁。
(5)不准在宿舍区打篮球、乒乓球、扑克等,否则没收。
(6)执行查铺点名制度,各寝室长负责点名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寝室长严肃处理。
3、爱护公共财物
(1)服从寝室管理老师的领导。按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就寝,不准随意搬动床板。
(2)床铺保管责任到人。不得在床上跑跳打滚,不弄坏帐架,不钉墙壁,不砸坏门窗和玻璃,不掰坏窗栅。学期离校前向寝室管理老师移交财产时发现损坏必须赔偿。
(3)主动看管宿舍区的财产,凡发现踢门砸窗、拧坏自来水管或水龙头及一切损坏公物行为要予以制止,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
4、注意安全
(1)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宿舍要上锁,不得留在宿舍,更不准砸门钻窗入室,宿舍锁匙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加配宿舍锁钥匙,否则要负宿舍安全责任。
(2)星期五离校前,寝室长要负责锁门关窗。
(3)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和油灯,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电热杯等,晚上点蚊香应防止引火,不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校进宿舍。凡有偷电行为者,没收电具,且予罚款。
(4)贵重物品和钱要保管好,防止失窃。若失窃,应积极配合老师找疑点查线索、勇于揭发,不徇情包庇。
5、勤俭节约
不浪费水、电,养成随手关好水龙头和电灯的习惯。生活俭朴,不乱花钱,不吃零食。
6、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寄宿生均按时参加晚自修,自修期间不得无故跑回宿舍,不得无故旷课,旷课累计达4节以上给予纪律处分。
7、团结友爱,互相关心
寄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照顾,遇上身体不适,应及时协助就医并向生管组报告。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一、全体灶务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心、耐心、周到、文明,让师生满意,家长放心。
二、食品和原料力求新鲜、便宜,杜绝腐烂、变质食品。
三、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
四、加强灶房卫生工作,灶房内物品摆放有序,定时打扫整理,有防蝇防鼠措施,对餐具定时消毒,严防食品中毒和疾病传染。
五、严格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六、灶务人员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开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证饭菜质量,满足供应。
七、就餐人员要遵守餐厅纪律,尊重别人的劳动,服从管理,排队就餐。餐厅内不喧哗,不敲击餐具,不乱倒剩饭剩菜。
八、灶务人员和就餐人员均应爱护餐桌、餐具、灶房内电器设备、炊具等公共财物,损坏要赔偿。
九、灶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就餐人员文明用语、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锅炉,保证安全,按时向师生供水、供暖。
十一、严格灶务管理,定期实行师生对饭菜质量进行评估建议。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3、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4、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5、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7、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9、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