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_____室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
四、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依法将承租的厂房转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1.2本租赁物的用途为要转变使用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所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政府或经联社(村委)的有关规定申报,届时因转变用途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交付期限
2.1租赁期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三条 租金及费用
3.1乙方每月交租金,每月乙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
3.2乙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也就是违约金方于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3.3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乙方应每月号前向甲方支付管理费。逾期支付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交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
3.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 厂房使用设施、保养、维修要求
4.1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2当甲方定期检查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饶养护、维修而产生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3乙方需装修、扩建、改建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必须提前_____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批准同时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同意核准后才可进行,否则,不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扩建、改建、增设等行为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4.4乙方发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时,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4.5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防火安全和免责条款
5.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5.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甲方同意和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5.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5.5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5.6凡因发生地震、海啸、战争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 提前终止合同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和滞纳金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滞纳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八条 附加条款
8.1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8.2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的责任(一方)导致退租,依附于厂房的装修归甲方所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第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承租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已(书面通知出租人/按房租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第三条 转租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千__百__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转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使用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乙方平均分摊:
1.水、电费;
2.气费;
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气费用后,将押金退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乙方在租用该房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或退租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该房,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2、甲方再转租自己私有使用房屋也须事先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度;
(2)电表现为:__度;
(3)气表现为:__度。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转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____________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三堡码头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零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____________河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______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杭州______河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________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三堡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房屋信息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__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计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