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贷予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于订立本约定同时,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元人民币。
三、利息的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到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息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七、乙方还款担保人,为明确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同时借款人,担保人愿以其合法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八、本俣同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贷款本息费用全部清还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代表人(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12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小写:)。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
6.4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8.2.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违约金
8.3.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使甲乙双方在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时满足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条件,保证融资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权利和责任平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煞ü妫桃恢拢┒┍拘�:
相互保险主体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担保人主体资格,能够依法提供担保,并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担保责任。本协议的签署完全是自愿的,本协议的所有含义都是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的。
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和相互保险。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相互保险限额和期限内出具保函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借款人贷款还清后,借款人有责任及时将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交付给担保人。
第三条:
在接受借款人请求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之前或之后,保证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借款人有责任向保证人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信用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财务信息,借款人有义务协助保证人调查其信用能力;如果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的贷款偿还风险,担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人、补充新的反担保或变更相互担保协议,甚至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借款人。但当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和财务恶化消失且仍在互保期内时,担保人仍有义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索赔。
第四条:
贷款到期前需要展期的,借款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担保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金额和期限
第五条:
双方担保的贷款总额与担保对应的贷款合同的贷款期限原则上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调整。
本协议项下的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保证期间内,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约定的相互保证金额和期限为一般,在总额范围和期限内的各项保证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和有效条件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约定。本相互保险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争端的解决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获得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租赁给乙方使用及丙方对此提供担保等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等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座落在市镇。甲方出租上述厂房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栋四层厂房面积平方米,住宿楼一栋(除办公楼上方二层部分为甲方自用外)面积平方米,员工生活区(操场、绿地)面积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保证对出租的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享有出租权及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土地使用证编号:,(房地产权利证书:)。
1.3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生产设备状况(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1.4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生产设备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用途
2.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其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不得利用上述租赁物及其场所、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租赁的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符合原有的用途。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生产设备的原有规划、设计及约定的使用性质,不擅自从事约定之外的其它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x年1月22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x年2月8日起至x年2月5日止。
3.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整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厂房,乙方应如期搬迁。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设备等不计提任何折旧费用;但归还甲方时,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有修复的义务。
第四条担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为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甲方的债权债务干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对双方的租赁活动进行担保,叁年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x年1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4.2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4.2.1租金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剩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乙方
4.2.2自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将四个月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当丙方支付到第四个月时,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将租金转入丙方,再由丙方转付甲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支付给丙方柒拾万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自动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丙方责任与义务
5.1丙方保证甲方能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丙方保证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赔付(第十条10.3项下的赔偿不在丙方责任之内,该赔偿款没有上限),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
5.3丙方保证乙方可以获得本合同第十条10.2项下的赔偿,丙方对乙方的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同时将乙方交纳于丙方处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一同于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乙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4丙方有义务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活动中担任中间人、证明人,并承担由于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觅其它合适厂房的义务。
第六条其他费用
6.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七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
8.2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七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承租权的。
(六)乙方逾期30天不支付租金。
(七)乙方连续未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
(八)承租期间,在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经乙方向甲、丙两方发出书面的抗议函后,甲方仍然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厂房租赁期间,除乙方违约外,甲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年租金;如乙方违约提前退租违约的,应赔偿甲方一年租金(不含已到期乙方应付的租金)。
10.2如因甲方无合法的出租权或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因产权证变动或甲方债权债务纠纷问题影响乙方正常承租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乙方装修费、搬迁费、因生产延误的营销及另寻厂房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在乙方的损失难以确定或乙方认为不好计算时,乙方有权选择由甲方赔偿一年的租金作为乙方损失,同时甲方将乙方多缴交的租金返还乙方。以上甲方的赔偿责任由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即丙方为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3承租厂房,乙方若因债权债务纠纷、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没有按时交纳水、电、税费等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乙方应予双倍返还。10.4乙方承租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可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工商、税务、消防、安全等)、学校及村务事务关系,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租赁合同签定后,甲、乙、丙方如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等,必须由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10.6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场地内不得种菜、养鸡等影响乙方厂区环境,同时甲方住宿区应安装防盗门,以免双方互相影响,甲方使用的水、电等应独立安装水、电表。
10.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条款。本合同书面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丙三方
10.8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陆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订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担保方:
乙方因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需要向甲方租赁钢管、扣件、套管,顶丝、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租赁期从年月日至月日,租赁数量钢管暂定吨、扣件万只、顶丝、个。
2、租金为钢管元/天.米(250米为1吨、元/月.吨)、扣件(套管)元/天.只(1000只/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3、租赁物根据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陆续出租,乙方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钢管扣件的规格数量,否则甲方不承担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
4、乙方认可租赁物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质量异议,应于租赁当日提出,否则,视为对质量无异议。施工前,乙方应检测甲方出租材料的性能,根据钢管扣件的性能制定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并且乙方对脚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5、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或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金的计算及支付:钢管扣件套管的租赁时间从乙方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到甲方仓库之日(如1月1日提货,1月31日归还,则按31天计算租金).租金及费用每月对帐,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2个月内付清全部租费。
7、租赁物出租由装车费由,运费甲方承担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租赁物归还由乙方运到甲方仓库,运费甲方承担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归还卸车整理费吊装费元/吨、扣件清理费元/只、扣件少螺丝元/套,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锯断钢管,如锯断一处赔偿20元(6米钢管不能锯断)。归还数量与出租数量之差即为锯断数;钢管如弯曲,每处收调直费1元,由乙方承担,随租付一并支付。
甲方出租的钢管为未油漆钢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8、租赁物遗失、损坏,按赔偿时该租赁物的市场全新价格赔偿(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
9、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完好地归还租赁物。
(1)甲方可收回租赁物、
(2)或者甲方可视为乙方继续不定期租赁、
(3)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价归还(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折价款付清前、乙方仍应支付租金)。
无论甲方选择以上何种处理方法,乙方都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单价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包括各种费用等),逾期每日按付顺序为(1)违约金、(2)本合同的其他费用、(3)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由(包括但不限于签发收、发料单、对帐、付款、签订提货委托书、补充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乙方不再另签授权书,该代表的行为即乙方的行为。
12、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约定的除外),因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依法另立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13、、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租赁物承担,乙方不承担租赁物在运输途中及使用期间的损环及灭失等责任。
(2)支模架的钢管可用10CM、20CM、30CM的套管。
(3)钢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吨:150只,否则按此比例计算扣件的租金。
(4)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14、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单位注册地(东阳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催讨租赁物及租金产生的律师费
15、担保方为承租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两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架子班主{}身份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