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为了搞好双方经营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将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保车辆车号:,车型:
二、该车的产权由甲方所有。该车所有风险自接车之日起所有风险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承包费,乙方缴纳承包费后享有运营利益,独自承担运营风险。
三、1.承包费为每天150元
承包期内如果遇到国家政策变更或其他情况,甲方有权相应提高承包费。
2.承包费实行每月一交
如乙方欠交,每拖延一日应按欠费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仍不交的&39;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对于欠费和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四、押金20000元(贰万元)
五、
1.如遇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没有权利转包
3.车辆所有证件由乙方按时审检
4.承包期内甲方如买车或乙方有事不能继续承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
5.如承包结束交车时,车辆要保证运行正常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发包人):
营业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邮编:
现住地址:邮编:
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出租车承包合同书。
第一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承包车辆
承包车辆是车型:,车牌号牌:浙AT,发动机号:,车架号:出租汽车。
乙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名后,即表示其确认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是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__)(以下统称车辆技术规范),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已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从事将该出租汽车设置转包、质押、变卖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止,共五年。
第四条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普通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伍佰元;无障碍出租车首年每月为捌仟元,以后每年递减壹佰元,具体约定: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5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4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3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200元;
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期间,每月缴纳8100元;
乙方于每月25日前缴纳次月的承包金(承包开始月一并缴纳当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条保证金
鉴于出租汽车的动产性质和营运安全风险瞬时性的特点,在财产使用权和经营安全风险均受控于承包人的情况下,且法律上的责任又往往会连及发包方,故极需设定保证金。
1、设定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证金不计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终止时,始终保持此一足额,以备需用。
2、保证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或在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章、交通事故等行为,导致经济责任后果而需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支付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支付,并于事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收取充填;乙方应在甲方先行支付后的3天内按实际支付额补足保证金缺额。
第六条相关约定
1、甲方在企业经营中,若遇国家调整企业营业税,其新增(减)部分,甲乙双方各享受或承担50%。
2、甲方承担的费用:车辆购置费、服务设施购置费(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座套)、座套清洁费、经营权证使用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险、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交强险)、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企业所得税)、GPS服务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乙方承担的费用:承担除第六条第2点以外的经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税)、修理、检测、设备设施维护、票证、GPS通讯、工资、医疗、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车辆统缴通行费、副班管理费、交通事故处理(如:医疗、护理、赔偿、抚恤、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相关部门依有效文件,规定必须由甲方集中办理(交费)手续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权),甲、乙双方均得服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后果,既视为违反本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不服从规定方承担全部其他责任。
4、乙方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乙方是副(替)班驾驶员的保证人,对副(替)班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及个人损失,或违章经营应承担经济责任时,除副(替)班驾驶员即时履行赔偿义务外,否则,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副(替)班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
5、乙方从事经营的人员不是甲方企业的员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均属于乙方的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受制于国家、政府政策法规,明确必须由甲方代为乙方或其副(替)班驾驶员办理前款所列待遇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时,乙方应支付的承包金总额相应递增(即承包金总额=原定承包金甲方代办的费用)。
6、保险标准费用:
①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
②第三者责任险按50万元投保;
③交强险按保监会规定投保;
④营运客车司乘人员意外保险按每人40万元投保;
⑤自燃险按保险公司规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或提高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保险费。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产权】拥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和出租汽车产权。
2、【传达政策、制定制度】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实出租汽车管理规章制度。
3、【职业培训】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服务质量管理】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等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可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分,合同范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书》。甲方行使职权,应依据《公司客运出租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机务车容管理】负责机务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经督促后未立即整改的,可以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业务管理】负责业务管理。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领发规费和发票等的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收代缴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证金或有关费用,应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停运,由甲方按实际停运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与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驾驶员。对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副(替)班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为保证甲方车辆财产完好和副(替)班驾驶员及时履行事故责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驾驶员保证金(限额壹万元/人)和月管理费(限额壹佰伍拾元/车)。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采取关闭计价器、车辆停运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履约后甲方应及时撤销此类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乙方停运,甲方应按日相应减除承包金。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章守法】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驾驶员必读》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培训活动】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例会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优质服务】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经营规范、车容整洁、仪表端庄、待客热情、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4、【机务要求】应根据车辆技术规范,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安全营运。
5、【安全营运】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6、【车辆保管】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设备、顶灯、防劫栏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灭失,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不得将出租汽车转包、抵(质)押、变卖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缴费】按时足额缴费。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缴的GPS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月度应缴纳的款项;一次性缴付的费用,在费用发生后5天内缴付。若逾期缴付,每日向甲方缴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
8、【聘用副班】负责聘用副(替)班驾驶员并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与副(替)班驾驶员发生经济关系并承担经济责任。遵守错时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驾驶员承担单班燃油费的情况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的限额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驾驶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损失时,或违法违章经营应承担责任时,若副(替)班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待事件处理完毕后,乙方向副(替)班驾驶员进行追偿。
9、【履行合同】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运营服务管理
《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此实施管理职能。乙方确认:已经收到并完全了解《管理规定》的内容,表示认同,并服从甲方按《管理规定》的规定行使管理职能。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⑵、合同履行中,无故停止办理业务手续7个工作日,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⑶、因甲方违法违规经营被吊销经营证照的。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⑴、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而不能从事出租车经营业务的;
⑵、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包括以车辆停运为胁迫手段达7天的),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⑶、被注(吊)销驾驶证或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销营运证的;
⑷、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⑸、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⑹、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应付费用达15天,或欠缴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30天,或连续12个月内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
⑺、连续12个月内,发生二次运管部门罚款300元以上或计分5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五次运管部门罚款100元以上或计分2分以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三次有责服务投诉,或发生有责交通事故3起,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7起;
⑻、连续6个月内,乙方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驾驶不足90个班次的;
⑼、收取副(替)班驾驶员班包缴金超过或变相超过本合同第八条第8点约定的限额。
3、乙方因重病或重伤,或孕期,经甲方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可以协议解除合同,但必须有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返还甲方;若逾期返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若证照缺失,每件赔偿补证损失费100元。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返还的车辆,应经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全面履约后,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证金壹万元,其余保证金三日内返还乙方。留置的壹万元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经甲方查证后,确认乙方无未结违章、事故等责任事项,予以返还。
甲方若逾期返还保证金,每日按欠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还,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对违约行为的违约金在本合同各条文中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本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列支的,其性质等同于违约金。
3、除本合同相关条文中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违约行为确定违约金为贰万元。
4、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5、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按新规定优于原规定的原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页所列各方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即视为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__年x月x日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丙方:
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将车牌号为浙_____出租车的夜班经营业务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公平,自愿协商后,达成协议如下:
1.承包期自20__年10月19日至20__年10月18日止,为期一年。
2.乙方在承包期内向甲方支付承包车辆押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每天承包金为人民币壹佰肆拾圆,每月租金上个月底30日前支付。
3.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安全行车,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车辆整洁完好,严禁将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夜班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及一切交通违章和车辆人为造成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接受并配合公司安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同时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5.甲方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各类规费、车辆的正常损耗修理费。乙方在承包期间因交通事故、刑事事故、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或扣车的`,其损失除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由乙方承担每天因车辆停运造成的经济损失;注:(损失白天为贰佰伍拾圆,夜班为壹佰肆拾圆)补偿给甲方。如甲方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免去承包金壹佰肆拾圆每天。
6.乙方承包期间因交通意外造成车辆损坏的,由乙方自行修理,修车地点由甲方决定,保险公司估价调换的材料,如没有更换材料及费用乙方不能占为己有,应将没有更换材料的价格和费用减去修复价后有剩余差价的归甲方所有。
7.乙方经营时间为当晚:17:00——17:30时至次日5:00时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班的,应及时通知,并按每小时贰拾圆补偿给对方。
8.乙方经营期间车辆晚间使用的大灯灯泡损坏归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单方终止合同的支付违约金贰仟元。
9.乙方在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后,如影响第二年保险费额外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也有事故的,增加的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一年保险合同周期内如连续发生两次轻微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有五次交通违章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10.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如将本车辆转让或整车出租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
1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租车合同,丙方在本合同中担当见证人的义务。丙方与被车辆的权利和义务仍按与原车主签订的协议执行。
12.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另订。
13.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红色夏利出租车一辆,车牌号:承包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交纳车押金交款方式:一年租金元(即日起预交半年租金元,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租金不付,甲方有权收回车)。
二、车辆技术维修:车辆状况良好,证件齐全(行驶证、营运证),附属设备齐全(顶灯,计价器,座备胎,灭火器,随车工具)营运期间,如果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三、乙方因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碰撞的车辆维修,由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理结果达到满意为止,如果修理部件需要更换新件而发生争议,以换新件为准,一切修理损失费由乙方负责。
四、本车辆已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营运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或其它任何原因给乙方和第三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伤害,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由乙方全部自负,(不在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负)
五、车辆营运手续齐全,营运期间乙方应遵守章纪,合法经营,若由乙方自身原因被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查处,扣押车辆及行车手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因车辆手续不齐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
六、乙方因交通事故和其它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必须向甲方缴纳停运损失的租金。
七、乙方不得将车辆买卖,转借,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或乙方已外的其他人驾驶,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
八、公司例会乙方必须参加,甲方对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乙方应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程,并及时告知甲方车辆的一切信息。
九、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能生效,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每五千公里换一次机油,及车辆其它方面的保养。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和车辆各需部件完好无损。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间,如有违法,违章记录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三、甲方是出租车的车主,如果因交通事故,和其它任何原因产生的纠纷和法律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负。
十四、乙方在租车期间,如遇刑事案件,所产生的刑事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签定协议前双方共同查验车辆的证件、外观、底盘、发动机、车况中、附属设备是否完好的车辆交回给甲方。(正常磨损除外)
十六、甲方如发现除乙方之外,第三者经营此车甲方有权将车收回,押金退还,租金不退。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想有变动,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七、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租车期间内的车辆保险,验车,换轮胎等其余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八、如三个月内,车辆需要大修,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费用。
十九、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生效,不准反悔,此协议一式两份,各保留一份。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另补条款。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09年08月10日至2039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偿还债务,否则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客运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甲方的管理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在保持车辆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的前提下,采用风险抵押承包经营的形式,将具备客运出租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营运设施完好的全新客运出租车承包给乙方从事客运出租经营。其中证件有:行车证、营运证、二维证、计价器证、钢瓶证、加气卡等。如丢失、被扣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应费用。
2、承包形式:核实基数,定额上缴,先缴后行,自负盈亏。
3、乙方承包资格:具备南阳市常住户口。
二、承包经营车辆
厂牌车型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颜色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行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风险抵押金的标准及交纳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______风险抵押金,用于履行合同的抵押作保,其用途用于乙方违约行为或承包欠款或恢复车况的抵扣(不计息)。若发生抵扣必须在次月20日前补齐差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费数额,每年为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一年承包费。当国家政策变化或改变费用征缴标准时,甲方可按增减数额调整承包费。
3、车辆保险由乙方出资,甲方购买,每年核实一次车辆保险的受益人为乙方。乙方须在每年_____月____日前购买险种。其中的险种包括有: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不计免赔险、其中商业险不低于50万,以后以公司要求递增。
4、乙方承包期内自行承担燃、材、胎消耗、车辆年检、临检、等级评定、一、二级维护、小修、大修、计价器检验等费用。公司费用、GPS使用费,乙方负责并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责任
1、车辆更换机油、三芯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每月____日前更换进行,由甲方监督。承包期内车辆的修理维护责任、损坏责任、丢失、灭失、抢劫、赔偿责任等全部归乙方。
2、车辆因维修、肇事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的,停驶期间的各种应缴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交通安全管理及行车事故处理
1、承包期内,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杜绝特大恶性事故。
2、乙方聘任的驾驶员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对出租客运从业人员的要求,与乙方形成雇佣关系,与甲方不构成隶属关系。
3、若发生交通事故,其事故损失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含甲方的差旅费),保险赔付款全部归乙方。须甲方协助参与处理时,甲方有义务协助。
七、政府油价补贴等惠及单车的款项至承包日期起全额归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该车的全套营运证器及出租车号牌的所有权,同时拥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及处置权。
2、有权对严重违犯合同约定和甲方管理规定,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3、督促乙方按时交费,每延迟一天,罚滞纳金1%。
4、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3、遵守行业管理规定。
4、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做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并承担因事故发生的损失及全部费用。
5、妥善保管、维护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无参运资格的人员驾驶营运,执行甲方的车辆营运管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第三方。
6、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罚款。如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市场价赔偿甲方。本车本年度估价为_________万元(不含手续费)。
7、在车辆承包期间,车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十、合同终止
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本合同期满前,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如乙方在经营中遵守合同约定,无重大违规及违约行为的,有优先续签权。
2、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将营运车辆、营运证照、附属设备交给甲方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在接收车辆之日起30天后90天内将乙方风险抵押金额退还给乙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一周内恢复车辆,交甲方验收,乙方不愿修复或复检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标准恢复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从抵押金中扣去。
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违约的一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风险抵押金的30%。
十一、违约处理
1、合同期内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办理有关手续将营运车辆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为严重违约,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2、交通违法、肇事逃逸、不经甲方同意将车辆交第三者用车辆进行违法行为以及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事故,一律由乙方个人承担,如连带甲方,甲方的起诉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等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经营相关问题的处理
1、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个合同到期前一个星期以现金形式足额交纳次年的承包费,甲方出具收据,并将相关营运手续办齐交给乙方。
2、承包期内营运车辆的一、二级维护、换零、大修等维护工作均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点定时维护、修理,甲方每年对车辆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杜绝病车参运。
3、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商务事故损失、行车事故损失、意外伤亡事故等一切费用开支全部由乙方自控自支。
4、乙方招聘使用的驾驶员必须具备参运资格,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参运。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上级部门协调或政府有关机构仲裁,也可直接向公司所在地,卧龙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规定,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电子违章、罚款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期内,由乙方负责。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