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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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年11月8日至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正(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元(元),余下的万元(元)在年月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权证编号为:,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篇2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为了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明晰山场的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

一、甲方转让山场的位置和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具有合法产权(林权证号)的四至清晰、无争议的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

所有权、林木使用权(这三权以下简称林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甲方转让的山场坐落于面积亩,林种为,树种为,蓄积量(或株数)立方米(株),分别为等片山场。具体四至为:

东:南:西:北:

详见《交地确认表》及1:1万的地形勾绘图,实际面积根据图纸勾绘测算或测绘为准。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

三、转让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1、转让山场现有价值以双方协商一致(或请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评估)为准,(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按有偿转让的原则,本合同中林权的转让面积为转让基价为人民币元/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前述价款包括转让林地内所有林木款、合同期内林地使用权转让款等。分付万元,余款万元待林权证办好后一次付清。

四、转让林地用途

本合同中转让的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或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未经甲方同意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不得进行非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生产建设。

五、双方的权力及义务

(一)甲方权力及义务

1、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山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收益仍归甲方。

2、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片山场的林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擅自砍伐和销售本合同项下的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并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积极配合乙方申办林权变更登记(提交已有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决议、乡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等),将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变更给乙方。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准许他人在乙方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采矿等破坏森林的行为。

5、配合乙方做好森林防火、防盗及日常管护工作。协调乙方处理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纠纷和相关事件。

6、甲方应保证所转让山场的林权均为商品用材林,无任何公益林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林权;保证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权利瑕疵,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付清林权转让价款后,即自动获得该山场的林权;林权转让后,乙方享有完全独立的林地使用权、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权、继承权,包括转让给其他从事山场开发、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公司的权利。

2、乙方在取得林权后必须进行山场开发,第一年内做好总体规划设计(有条件的需进行专家论证),五年内用于山场开发投入资金必须达到山场总转让价款的三倍以上计同时确保合同期满林木蓄积量不低于立方米(株)。

3、林权转让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继续受让该林地的`优先权。如双方协商不再续签林权转让合同,在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冲突的条件下,该林地及土地上已有林木按如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在造林基地营造的林木已达到经济采伐期,乙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完成采伐、销售事宜,甲方不得干涉;林木采伐后,乙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完成造林更新,保证山场内不存在荒山,且该山场没有任何债权债务。

(2)如乙方所营造的林木未达到经济采伐期,双方同意该部分林地、林木在本合同期期满前一年按下面的方式协商选择处理,最后一期的林木砍伐后的迹地更新造林工作由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完成;

①、自动延续至该轮采伐期结束,乙方按延续实际年限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的年租金;

②、由双方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造林后至合同期满时的林木经济价值,由甲方按评估价补偿给乙方;

③、按第②种方式评估后,以评估价出售给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

4、乙方在取得林权后,不得改变林地性质;乙方承担转让范围内山场的森林防火和林木防盗等资源管护责任,发现了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等使乙方利益受损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甲方亦应积极协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

六、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背其于合同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或保证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在约定的相应期限内进行山场开发,造成山场闲置或荒芜的;

3、因国家政策法规变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造林地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被依法征用的。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报送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日年日

鉴证单位:

林业站人民政府

年日年日

林权转让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林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林权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林权林权的四至界限为:东: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林权的期限

上述受转让的林权的林地使用的期限为2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转让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内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除现已经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权转让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现金、转款、承兑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提供有效的转让文书。

2、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或办理)登记手续。

3、甲方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权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禁止在造林山场内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林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使用权,并对林地上现有林木及附属资源(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权和经营权。

2、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进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时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林地使用期内,乙方对现有其增设的林业辅助设施享有充分使用权,乙方生产经营所需增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林业辅助设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2、以营林为主,不得任意改变林地用途。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权涉及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抵押、担保,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本合同期内,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并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将林权交给乙方,除应尽快交付乙方外,按转让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日支付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除应继续支付外,按未交款项万分之五/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3、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超过违约金的,除支付违约金外,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终止

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妥善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篇4

出让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______)第5114号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篇5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自留山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和利用,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留山权转让的权利内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其取得自留山在本合同第二条款所指范围内的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有关规定,同意受让该山地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山场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转让山场隶属_,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东:南:西:北:总面积约__亩。

第三条山权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山地使用的`期限为,自_20_年_4月_8_日开始。

第四条转让金

山地使用权转让总金额人民币(¥__)。

第五条转让金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___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1951年月日常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和20年4月日曹宅村出具的该土地使用权确认证明1张(原件)。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到现场说明合同山地四至位置。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

1、山地使用期内,乙方对本合同山地享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和使用权,(野生动物及矿产除外)。

2、山地的使用期内,乙方可以按照国家林业政策法规规定,将其取得的山地使用权造林而享有国家或地方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

3、乙方在山地使用经营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用工对象和方式。

4.如因国家或其他单位需要征占用山地时,所得到的征用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转让金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债权债条处理

甲方山场转让前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独立享有和承担。甲方山场转让前所涉及山场范围内有关农户的协调调和附着物补偿全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一方若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__计算(即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同时赔偿该场地上所有资产的评估价5倍计算。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见证机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妥善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权转让合同篇6

___县(市、区)___镇(乡)___村委会

合同编号:___村___组林地流字[___]第___号

签订日期:二O___年___月___日

广___东___省___林___业___局___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___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___(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转期限共___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

第二条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___为___元,面积___亩,共计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元,共计___元,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当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___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地

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___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___。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___。

第五条___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或流转价款的___‰作为滞纳金。逾期___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___。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和镇(乡)政府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二O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万分之一地形图);3.甲方《林权证》复印件;4.属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和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5.属承包再流转的,转出方应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和发包方书面同意(或方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终止原有的承包关系。

甲方(如属集体发包的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林权转让合同篇7

甲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__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公司

(盖章)

乙方:__公司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林权转让合同篇8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流转期限:月日止)

4、流转林地座落:

5、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___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___。

四、林地使用转移

1、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___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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