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合同

| 新华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南至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篇2

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常宁市洋泉镇东元村委会意见: 日

林地合同篇3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甲方有坐落在本村统管山(山权记号Cz49N03页),土名石赤上坑集体山一片计面积约280亩。本村根据森林法、山林承包政策、〈浙委办[20_]5号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经村党支部扩大会议及村民代表以上干部通过决议,决定对该集体山进行承包经营;经公示后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并根据拟定内容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及四至范围:

承包山块地点为坐落本村土名石赤上坑,东:北洪至柘标火大路,南:棉花地切大路直至北洪至柘标火大路为界,西:棉花地切至流水至石赤上坑,北:石赤上坑直至螺丝坪北侧小坑至北洪到柘标火大路为界(具体可见山林权证)。

二、承包期限为伍拾年(自公历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甲方应按时将承包山块移交给乙方经营。

三、承包款:承包款由两部份组成,一是每10年一次的承包款,共计五个十年,二是一次性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正。

四、付款方式:首期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付给甲方山林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正(72000元)及第一个十年承包款计人民币元,以后承包款每十年付一次,每十年承包款比前十年递增%,并各自提前6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开发项目、种植品种,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义务做好承包山块现有道路的通行正常,乙方需要规划加宽道路的,甲方必须予以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政策性问题。

六、甲方有义务出面行政上的协助事宜,凡因承包地块在承包经营开发中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各项补贴、扶持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借故克扣、截留或拿用。

七、甲方针对本山块原上交林业局的造林押金贰万捌仟元,应由乙方先行垫付还甲方,乙方在开发验收后向林业部门领回,如乙方不开发或不合格而领不回押金,甲方概不负责。

八、对承包山块乙方只有泥面开发权利,如有地下矿藏的发现开采,应由甲方处置,若因矿藏开发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应损失甲方应予以落实。

九、甲方不得因干部的变更而擅自更改本合同。

十、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承包山块内的种植物,按政策可以处理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得益,不能处理的乙方不得故意毁坏。合同期届满后承包山块应如期移交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承包山块的应相应顺延承包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应返还已交的承包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而占用补贴的,应返还给乙方,并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时交款的,按应交未交额的1%向甲方支付利息损失。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5、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包山块上的一切种植生长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合同附件:

1、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决议复印件,

2、林业部门空中投影图版复印件,

3、山林证复印件。该三份复印件均加盖甲方村委公章。

十三、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翻悔。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z乡政府一份,县档案局一份。若要公证,其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实行公证的,各存为照。

甲方:z县z乡中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乙方:年月日

林地合同篇4

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__土地面积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__公司租赁的土地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__属长江流动沙__。承包期间,新洲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__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元亩亩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万元,其中,__暂按3计算,作价万元(元

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万元(元株)。__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__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篇5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茶陵县油茶产业发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国内的行业地位,搞活农村经济,积极带动广大农户油茶种植,增强油茶高产示范林的带动作用。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进行油茶种植、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积界限

1、土地名称:

2、土地位置:组。

具体界线由双方现场确认,并设定实物标示。

面积由专门部门测量所提供红线图为准。

3、土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的期限

1、承包期限:______年。

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经营的范围

1、油茶开发、种植

2、农作物开发、种植

3、农产品综合开发、养殖四、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纳方式山地租赁为:______元/亩,共计:______元。

山地划线定界甲方交地给乙方之日为第一次付款时间,第一次付租金共计______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租金共计:______元。

四、承包经营期间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流转、林权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山地开发,由村委妥善协调好乙方在山地开发过程中的水源供应、电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在开发期间、承包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责任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调查事故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4、甲方需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乙方租赁用地,同时严禁村民在租地内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内进行葬坟等损坏基地的行为,但原有坟葬保持现状。

5、甲方负责租地周边环境的关系处理,保证乙方经营期间内不受打扰,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闹事或人为损害基地的,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6、甲方以前关于山地的一切纠纷及矛盾与乙方无关,乙方属于独立经营开发,在约定的经营权限内,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赁前山地权属引发纠纷,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林地。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山地开发和承包经营。

2、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用地途径,若因发展需要变更用地途径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得进行破坏用地环境,损害土地资源,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化工类行业。

3、乙方在山地开发,承包经营期间,在同等用工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使用甲方村组劳动力。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对山地进行股份和承包方式进行变更,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收益行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补助费归甲方享有,地上相关建筑、林地树木等附着物补助归乙方所有。

6、乙方有权对租赁山地进行抵押、质押等处理行为。

7、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合法经营和开发,不得在租赁山地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若因乙方一方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经营、土地荒芜的,甲方有权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还。

六、双方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山地租赁所发生的纠纷矛盾,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调解处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破坏对方财产和影响对方生产经营合同。协商尚未处理的,需请求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条款,不得因人事变更等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3、承包期限届满,乙方享有对该地的优先承包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地租赁给乙方。若同等条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赁给他方,乙方有权对该地进行资产评估,保留对甲方、第三租赁方的财产追偿权。

4、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提供该地租赁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书、全体村民同意租赁签字书、山地租赁承包红线图、林权证给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

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当地村委会一份,当地乡镇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合同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____县乐里乡乐里村12组,购买山林一片,石昌兵、石X等户,面积350亩,自愿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经双方协商,有关事项,特拟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与乐里村所签的合同规定的四底界为准。

二、双方议定该片山林价格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应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必须要有甲方的领条。

三、甲方保证该山林在合同期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在本协议规定内出现纠纷等问题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返还的购山林款。

四、该山林转让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必须将木材砍伐完毕,如有延误罚款伍拾万元。

五、涉及该山林原来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该山林自转让之日起,合同规定该山范围内的一切杉松木,均归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内的土地使用权)。

七、甲方保证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车辆通行)不受任何阻拦。但公路桥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权证书,先林合同以及其它与此山林有关的所有证件等;都交归乙方。

九、违约规定: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毁约,罚违约方伍拾万元给守约方。

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篇7

转让人(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林地的基本情况

转让林地位于勐满镇曼赛囡村委会上中良村民门桑,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人为门桑,面积为:400亩,转包给乙方,主要经济林木为橡胶,使用期终止日期为2037年1月1日。

二、转让林地用途

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转让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转让期内,有权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林地和林木进行再转让,在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让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转让期内继承经营。

2、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转让费。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自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20__年11月10日前停割该转让橡胶林地,并不得对该橡胶林木进行破坏性强割,同时应保持橡胶林地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完好无损。

2、移交橡胶林地时该橡胶林地的割胶物资(胶碗、胶架、防雨设施等)一并无偿移交给乙方。

3、乙方自20__年11月30日起,经甲、乙双方清点并确认具体橡胶株数。

4、转让期满后,转让林地上的橡胶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归乙方。

四、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本合同约定林地价按实际有效株数计算亩数,橡胶树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计算,具体株数以双方实际清点并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给甲方定金20(大写:贰合万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给甲方,剩余的资金于20__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合同篇8

甲方:__镇__村

乙方:湘振股份制林场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西至,南上至,北下至,面积约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30年。即(20__年—20__年12月30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三、七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1000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三、乙方七”的“三、七”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年内有效。(20__年——20__年12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县林业局、__镇人民政府、__村委会、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组长(签字):

签证单位: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签证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8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