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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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1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条考勤对象: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所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登记制度。

一考勤由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登记考勤,每月公布一次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并报财务室执行。

二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本局制定的机关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请假,有事外出事先向办公室告知,领导之间要相互通气。一般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也要事先向办公室说明事由,以便办公室随时掌握,方便联系。

三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即八小时工作制,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一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岗位等。

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下乡、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钟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得酗酒、睡觉、大声喧哗,不得玩游戏、上网,不得打牌、打麻将,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负责人审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任何情况下请假均需书写请假条(请病假的还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局长签字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准假。请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出差

干部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单,说明外出事由,报销出差费以派差单和考勤登记为依据。驾驶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其它干部下乡无出差费。

第八条旷工

目无组织纪律,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的作旷工处理。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

二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未经批准擅自休息的。

三持假证明休病假,经查证属实的。

第九条处分

对无故旷工影响工作者,按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旷工半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1天工资;每旷工1天扣发2天的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扣除年终干部考核第13月奖励工资,并实行待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上报县劳动人事局予以给予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月日起执行,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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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促进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队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队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为本制度执行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和审查。

一、工作时间

员工工作时间为:

1)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用餐时间除外)。

2)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安排。

三、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

作场所。

6.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爱护、节约公司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拨弄是非,吵架、斗殴。

员工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

二、考勤

1.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2.出勤、缺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予以处罚(罚款或通报批评)。

3.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一月累计迟到三次做旷工一天,迟到每次扣除工资元;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一月累计早退三次早

退者视为旷工一天,早退每次扣除工资元;上班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内的计中途离岗一次,做迟到处理。

4.旷工:无故不到岗记旷工一次,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工资元,旷工二天扣除工资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a.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三次者(每次半小时以内),按旷工一天执行,以此类推计算。

b.迟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

c.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d.无特殊原因假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不上班者;

e.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者;

f.编造虚假理由请假,欺骗单位,经查属实者;

g.由公司、部门安排的值班时间,值班人无故缺席者;

三、请假

第一条,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第二条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

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须事先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书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将请假条交本中心考勤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事假一天以内,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审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签注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并交由公司办公室保存。

3.口头准假无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校上岗工作,并应向准假部门及时销假,对逾期不销假者,以旷工论。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确因需要再延长的,须在期满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病假须持学院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急诊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所在中心,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补助,员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其标准由公司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及其他具体情况而订定。

2.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凡实际住宿费在标准以内的,按实际住宿费票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出公司标准的,按公司标准报销。如住宿费超过标准,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3.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二项开支,实行限额包干,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85元/天。打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凡出差期间报销了招待餐费的,按报销招待餐费次数扣除伙食补贴费。

4.公司安排员工出外培训,培训费用、住宿费用、火车、轮船或飞机票等按实报支,其他各项补贴包括路途时间均不给予报销。

2。出差申请和报支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申请表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需经直属主管批准签字方可,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申请,但事后必须补单财务方可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无特殊情况者,必须在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差旅费报销单及全部票据(车票、住宿发票等)和《出差申请表》粘贴好,需经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报销。

3.差旅费费报销补充规定

3.1.出差期间,因公外出要请客用餐和购物送人等各种规定之外的开支,先征得本部门经理或以上人员同意再行开支。报销时,报销人应填制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程序报销。

3.2.报销招待餐费等需在票据后面注明发生时间、地点、事由、客户当事人等。

五、工作纪律的规定

1.1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上下班并真实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无故早退,请假要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2非经允许,工作时间不得使用扬声器,只能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1.3除在工休时间内且在休息时间里,其他任何时间和任何工作场所不允许相互闲聊。

1.4坚守工作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时候不能串岗。

1.5上班时间内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其他与工作篇二:员工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3

第一条行政部为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行政部网管负责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电话、网络的架设和维护检修工作。

第三条未经行政部审批,严禁其他部门私自架设网络、对外电话。违者记行政小过一次,并扣50元/次。

第四条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邮箱和企业QQ,部门间在传递信息时,严禁传递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上班时间观看网络电视、电影、聊Q,看小说、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记小过一次,并扣款50元/次。

第六条严禁上班时间登陆无关网站和私人QQ,违者记警告一次,并扣款20元/次。

第七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商业活动谋取私利或传播公司商业机密(如股票、购买cp等)。

违者无薪开除。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4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1)第二条::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5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促使员工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而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二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第三条: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第三条: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按公司规定公司员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享有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条: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财物收支体系,明确票据签发支付及票据传递途进径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案防管理体系,完善案防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法人负责和责任追究,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现案防关口前移,及早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案件。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与本机构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案防管理体系,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案防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或理事会等,下同)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三)高级管理层职责;

(四)适当的组织架构;

(五)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

(六)内部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将案件风险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风险,将董事长列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下设合规委员会或承担合规管理职责的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案防工作。专门委员会中应当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专门委员会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批准案防工作总体政策,推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监事长是案防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高级管理层应当有效管理本机构案件风险,行长(或总经理等,下同)是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各部门及分支机构案防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专人负责,并研究制定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一名合规总监或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合规总监)负责本机构合规及案防工作。合规总监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范围,岗位变动要按照监管管辖事前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合规总监向行长报告工作,同时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合规总监在案防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查、检查和监督执行案防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全面掌握本机构案防工作总体状况,并定期报告;

(三)建立与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权责明确、报告路线清晰、运行有序的案防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为案防工作牵头部门,将本机构案防工作组织实施作为其重要职责。

合规部门对合规总监负责,其案防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拟定本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实施、协调落实案防工作决策和年度案防工作计划;

(三)收集汇总案防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本机构案防形势,确定案防工作重点;

(四)督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履行案防职责,确保案防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五)跟踪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案防监管要求;

(六)定期组织案防工作培训。

第三章制度及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具体业务部门发起制定业务制度和办法。业务制度和办法应当覆盖全部业务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员工理解掌握制度并明晰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后评价体系,对各项制度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和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涵盖所有业务领域和环节。

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统一授信、分级授权制度以及前、中、后台职责明确、岗位分离、制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案件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适时、准确生成,对关键业务环节实时监控,确保业务的连续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案件风险排查、报告、处置、问责以及整改、后评价等专门制度。

第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规范各级机构及其员工行为,防止因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诱发员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检举、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堵截案件的奖励制度,强化员工参与案防工作的激励引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行为管理

第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员工培训教育作为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员工合规及案防培训体系,制定合规及案防培训计划和重点业务培训方案,建立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并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匹配的能力、经验和专业素质。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为案防管理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强化员工职业规范约束,将员工行为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工作至少应当包括:

(一)建立并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将员工入职前背景考察、职业操守、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等要素纳入案防管理范畴;

(二)加大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洗钱、涉黄、涉赌、涉毒、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负债、频繁请假等异常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加大对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整体案防工作情况、案防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促进内控管理自我完善。

第二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整体移位、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合理设定突击检查频率、覆盖范围、延伸要求、工作方式及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基层网点和一线柜台的突击检查。

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客户建立独立的信息反馈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第六章考核与问责

第二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案防评价制度,对各级机构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素至少应当包括案防工作组织及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内审监督、案发情况、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建立有效的违规及案件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认定与追究,严肃处理违规失职人员,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作用。

第二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控制,业务条线管理、合规管理、内审稽核等负有检查职责的部门对具体发案业务已做过专项检查或审计,应发现未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案防工作监管

第二十九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实施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按监管管辖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一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案防工作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设置不完全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相关机构法人应当按监管管辖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7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机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39;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不得在公司内吵架、斗殴,违反者交纳成长基金200元,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3、员工必须在早上8点30分前正式上岗,吃早点、换衣服等事项必须在此之前完成。上班时间吃早点交纳成长基金5元,迟到在5分钟以内交纳成长基金5元,5分钟以上交纳成长基金10元。迟到3次计旷工一次,旷工3次作除名处理。非值班人员早上8:30分前打卡,下午16:30――17:00之间打卡,值班人员早上8:30分之前打卡,晚20:30分后打卡。

4、每日实行早(8:30)晚(17:00)会制度,由店长或指定人主持。未能按时参加早晚会的,须提前30分钟以上通知店长。因其它原因而未能按时打卡的,补填“未能参加早晚会的说明”单。交于店长后,再实行签卡考勤,有效签卡期3天以内。

5、公司每月1日和15日开店内销售会议,晚5点准时举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店长主持。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未能参加者交纳成长基金20元,迟到5分钟以内者交纳成长基金5元,10分钟以上者交纳成长基金10元。

6、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经店长同意后生效,如请假半天,须在中午12:00――13:00点之间打卡。调休需提前一天申请,必须填写调休单并经店长同意后生效,事后说明无效,作请假处理。

7、公司实行早晚班制度,每日安排两位人员轮流值班,早班时间上午8:30---下午2:30,晚班时间下午2:30――晚上8:30,轮到值晚班的员工,晚上20:30分后下班关闭电脑电源、插座电源、

灯箱、照明灯电源、服务器等一切电源,每漏关一件交纳成长基金20元(由店长抽查),打扫卫生后,收场关门。并于次日早上8:20分前打卡、搞卫生、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卫生每日由店秘检查2次,早(8:30分前)中午(1:00)各一次。卫生分类如下:(实行当班人员责任制)

1)玻璃门、玻璃桌、前后台桌椅及饮水机无痕

2)厕所无痕、无异味

3)员工个人水杯及相关工作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4)地面清洁无异物

5)派报架、报纸架摆放整齐,保持阅报带夹,及时更新每日报纸

6)接待桌椅保持客户走后及时清理保洁

以上事项经检查未能达标,则当班人员交纳成长基金1元/人/项。

8、员工上班时间须穿着工作服,外出时可更换便装,回到公司30

分钟以内须更换工作服,违反一次交纳成长基金10元。前台接待人员要保持积极、热情的精神状态,语言应做到文明、规范,绝不允许说忌语,违者交纳成长基金10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和顾客吵架,违者交纳成长基金200元。

9、员工的个人物品随意放置的交纳成长基金5元。吃饭完毕应立即收拾干净,违者每一次交纳成长基金10元。报刊应放在规定位置,阅完后立即放回原处,违者交纳成长基金5元。员工自备水杯,不得使用公司一次性纸杯,违者交纳成长基金5元每次。(以上事项由店务秘书监督执行,所收款项做为团费)

10、员工任何时候不得在前台吃东西,发现一次交成长基金10元。

11、员工在公司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第一次发现交纳成长基金200元,发现两次以上立即开除。因员工违反国家政策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导致公司受到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如有损害公司利益,出现“飞单”、“黑单”等,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2、上班时间公司内原则上禁止播放音乐,特殊情况报店长批准后可播放轻缓,欢快励志类歌曲。

13、经纪人不得随便进入店长、店务秘书及财务办公室,违者交纳成长10元。

14、员工应爱护公司各种办公设施,凡有人为损坏公司办公设施的将按原价赔偿。

15、经纪人不得带公司员工以外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包括使用公司电脑、电话等)违者一经发现交纳成长基金50元/次。

16、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针对不良现象应及时上报。

17、离职须知:

(1)员工离职前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店长提前3个月,店务秘书提前1个月、主管提前15天,经纪人提前3天。

(2)经纪人离职时,需归还所有公司物品、上交客户房源资料,经纪人不得使用。

(3)离职申请需经店务秘书,所在组经纪人主管,店长三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交由财务结帐。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8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早、中值班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

四、员工的考勤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五、作息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7:30(其中:中餐时间1个半小时)。因季节或其他原因需调整时间等,公司将及时通知

六、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睡岗等,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点名时未到;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上交现金10元,否则扣罚工资20元,迟到4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工资;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应于点名前电联主管领导,特殊情况超过2次按迟到论处!

2、早退:指未请示部门主管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上交现金10元,否则扣罚工资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3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扣罚未结工资的50%;一月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累计7天以上,扣罚未结工资的95%。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现金20元,否则扣罚工资50元;

七、请假制度

1、每月公休3天,所有员工公休外的请假由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每超休1天扣2天工资(月工资平均数)

2、连续休假2天以上者报总经理批准!未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3、公休、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未填写请假条休班者按旷工论处。

4、电话、短信请假者事毕2天内补写请假条,超期按旷工论处

5、同一部门不得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休假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条例篇9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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