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一天内由本人安排课时,上报教务处登记;一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具体汇报方式安排如下:凡参加国家、省、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或教研大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听课的教师推荐一位或几位必须上一节汇报课。凡参加千课万人听课的教师,必须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同时上一节汇报课,出差报销上限控制在1300元以内。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9、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10、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11、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一、凡经幼儿园园务会讨论决定,属于幼儿园指派的教师外出学习所产生的会务费、车旅费等方能纳入报销范围。
二、经费报销实报实销,对于超出学习范围的教师个人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教师公派外出学习的学习时间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执行,超出允许的时间范围而无正当的理由将按照考勤制度扣发当事人相应的结构工资。
四、幼儿园为公派教师外出学习报销以下项目的经费:会务费、经幼儿园允许购买的资料费、住宿费、餐费、出发点至学习点之间乘坐火车、轮船、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教师游玩期间所产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景点门票费由单位报销50%。
五、乘坐交通工具限制:乘坐火车只报销硬卧及以下标准的火车票;乘坐轮船只报销三等舱及以下标准的轮船票,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费用视情况由园务会研究决定。
六、市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研讨会、培训及观摩活动幼儿园只报销会务费、资料费、车费,特殊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园领导决定是否予以报销。
七、公派外出学习的教师在经费使用上自觉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八、外派学习的教师须遵守幼儿园的相关规定、园务会的相关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予承担,如外出学习的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幼儿园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同时将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厉的处罚。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并将总结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心得汇报,提高教师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反思力、总结力,积淀学校文化,结合程校长在学习汇报会上提出的要求,现将外出学习汇报事项做出如下要求:
1、学习要求:参加外出学习的教师,既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及相关影像等资料的记录与收集,更要注意学习的反思,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学习与反思的结合、学习与实际的结合、学习与实践的结合。
2、心得撰写要求:外出学习后,根据所学及感悟,结合自身实际,必须认真撰写有价值的,具体格式包括以下三部分:
(1)为什么:主要包括学习的背景、目的、原因及学习动机。
(2)是什么:主要包括学习过程中的精彩片段回放、名家名师的先进理念及好的方法、有价值的先进文化等。
(3)怎么做:主要包括学习后的感悟、工作学习努力的方向或打算、个人的行动计划、个人成长的计划等。
3、汇报要求:
(1)汇报时结合自己撰写的学习心得,形象生动地向在校教师分享自己的学习体会,做到图文并茂、有图有真相,尽量做到让聆听者也听有所获。
(2)汇报结束后将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汇报课件交学校统一留存,学校根据稿件质量及价值,选择出版文化集。
为保证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观念跟上时代的步伐,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培训学习制度如下:
一、培训制度。
1、新教师培训。
内容:师德师风、教育法规、班主任工作、以及备课、上课、撰写等。
形式:指定有经验的老师为其指导老师,手把手地教,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教师岗位培训。
人员:全体教师。
时间:在假期继续教育时间,平常校本培训时间,以及教研活动时间。
形式:有集中培训、基本功竞赛、说课讲课、论文评选以及教案竞赛等。
3、骨干教师培训。
人员:通过各种竞赛选拔出中青年骨干教师。
目标:在1――2年培养成为镇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力量。
方式:由教研室和学校负责,主要通过公开课、教育教学科研等方式进行培训。
4、新课程培训。
目标: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发展的需要,着重树立实验教师的现代教育观、现代课程观、现代教学观,具有课程意识、学生意识、开放意识、问题意识。
人员:课改实验年级的老师,
原则:“先培训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时间:在每学年暑期教师继续教育时间。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一次理论学习,由教研室或学校教导处组织。
2、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3、每次学习必须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先备好学习内容,语言精炼,主题明确。
4、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虚心听取他人的发言,不得会客或接待家长、学生。
5、学习内容由教研室、教导处选学和教师个人选学相结合。
6、学习要有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理论学习笔记本。
7、教师应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外出听课等教研活动,回来后必须举行公开课或理论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