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乡土中国》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早在工作之初即在导师的推荐下,怀着无比崇敬的心理拜读过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由于人生经历和学识等因素的限制,对费老先生的大作深层意义理解仅限于文字层面,其中蕴含的深厚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不甚了解。
2019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东部沿海和南方地区城市化远远高于中国西部地区,也就是说,中国的西部,农村人口远远高于城镇人口,在县一级,农村人口比例基本占到全县人口的80%,而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案件90%以上都与农民有关。那么,如何在一个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做好司法工作是我们每个司法人都应当思考的问题。
工作之后,在我国西部基层法院工作至今,由于工作的性质,常年来走村下乡,工作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土灶泥炕之间,与农村群众拉家常、收庄稼已经成为工作的一种常态,也使我对中国社会这个罪庞大的群体有了一个最直接的观察与思考。去年在书店看见一本人民出版社2019年出版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和对费孝通先生的崇拜,买下后回家细读之,结合当前基层法院工作的现实需要,使我对当前乡村环境下的司法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也对我所从事的西部基层法院工作有着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无诉》与“审判五进”。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无诉》一文中认为:“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费老先生的观点在现在的西部农村地区同样适用,去年笔者所在法院有这样一个案例:王老汉有三个儿子,在86年分家时,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各分的一间房屋后分家另过,王老汉与三儿子居住两间房屋,后三儿子不幸病逝,王老汉在老伴过世后,身患重病,无人照看,大儿子与二儿子因有分家协议不愿照看王老汉。王老汉无奈将两个儿子起诉到法院,法官经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协议。后户县法院决定借助“审判五进”平台,在王老汉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当天,大儿子与二儿子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而是在开庭时委托村干部要求法庭调解,后经法庭当庭调解,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当天予以解决。后来还有一起赡养案件,法庭同样是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在开庭公告张贴后,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
深思户县法院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使我对费老先生的《无诉》一文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虽然农民群众没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也认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于是前边所说的两案的被告在得知法院要在村里开庭后,很快就答应赡养老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村里人说他“没有道德,不是个好人”,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种可羞之事”。于是我就想,如果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能够利用“审判五进”平台,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以“审判进农村”的形式,就地开庭,不仅可以使案件顺利审结,也能起到教育群众的效果。
二、《文字下乡》与法律宣传。法律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宣传不是交给群众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让他们知道法律,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说到:“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同样,我们不能说农村人不懂得法律或者不认识法律条文上的字就说他是愚的,如果他没有学习或者接触法律,他怎么会知道、懂得法律呢?懂不懂法律,与他们识字或者是农民无关,而与我们是否给他们提供懂法的机会有关,与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有关。
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又说:“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同样,我们在法律宣传过程中,也要注意宣传的对象,做到有针对性,教给农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法律。如果你教给祖辈耕种的农民《海洋法》,你能期望他们弄懂吗?可能《土地承包法》等能够很快的使他们变得“懂法”起来。
三、《长老统治》与司法调解。调解是当前解决错综复杂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但是我们有很多法官对个别农村案件是“久调不决”,究其原因,乃调解方法问题。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长老统治》一文中写到:“……说近似而不说确当是因为这里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又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因之,每个要在这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鉴于此,使我联想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有我们法官在调解中所不能说服的地方,我们法官为什么不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来帮助我们做司法调解工作?比如在邻里纠纷中,双方互不让步,判决后的执行成本显然大于群众的诉讼利益的案件中,法官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得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最近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平》,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中国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中国》,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中国》,对中国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 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 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x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乡土中国》就是一本既忠于中国过去又忠于中国将来的书。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平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 、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平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 (读后感 ) 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习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占中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礼治秩序、无讼的观念、男女有别主要对社会整体而言。鲁迅在他的第一部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中就说礼教统治下的社会是一个吃人的社会,它不单吃祥林嫂、吴妈之类的女流,其实对处于统治地位的男性也实残忍无比。与方饭社会的法治不同,中国社会实礼治,虽然同样都是人在操作,但操作的规则却是截然不同的。法有赖于国家权力执行,而礼却是任何拥护它的人都可以执行,法比较明晰而礼却很模糊,这两者结合中国社会如何用礼来治也就无一定之规了。人们对礼教的敬畏也就油然而生,因而在行为上处处注意、不不小心,生怕一失足成万古恨,怕违反礼就处处去维护礼。可以说中国的礼治是在人们的敬畏中一步步加强的。对礼的敬畏也是“无讼”的观念的来源,用“讼”来解决矛盾,双方都会招致很严重的礼与法的惩戒,而采取“无讼”的方式,用礼来教化,代价就会小很多。在人治向法治转化的过程中,“无讼”的观念严重影响了法律地位的提升,阻碍了法制化进程。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礼来解释吴妈为何会在阿Q的“毒害”下自杀的最好答案。男女有别当然不止于此,费老在这本书中说,中国乡土社会形成了同性相吸的奇异现象,男女只有在生产和生育上是一致的,在心理上却不要求一致。这当然是一种畸形变态的社会,它使得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长期底下,但社会又离不开女性实现人类的延续。不过这种社会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它使社会多了一个安定的因素。
五、家的核心地位
这里的家指家族,费老将其定义为家庭单系扩展的产物,它是以男性为对项的扩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都说名女性不在扩展的范围之内。乡土中国知家而不知有社会,对他们来说,家就是归宿,出则为飘蓬,为游子。中国有一套家族制度,它由族中长老控制,长老们拥有教化的权力,“孝”就是他们实现权力的工具。“孝”在中国是一种高尚的品德,“百善孝为先”就可以印证,但它却含有相当分量的“顺从”的意思,顺从于父母、顺从于长老、顺从于传统。长老统治下的家族是个人生活的核心,它担当着政治、经济、教育等各类事业,其秩序也交于长老来维持。同样是《中国兄弟连》中的唐庄,如果不是长老的迂腐和坚持,那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也须不会有如此下场。
六、无为政治
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提到了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和时势权力。无为政治关乎前三种权力。乡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物质资料极度缺乏,人们没有更多的富余产品去养活一个能控制他们的权力中心。中国有句古语“庙小容不下大佛”,乡土社会就是一个“小庙”,是不适宜横暴权力这样的“大佛”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松散的家庭集合,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人们之间没有权利和义务可言,是没同意权力的。一代代的教化使人们都克己复礼,乡土社会呈现出一片“和谐安宁”的景象。虽说中国古代专制独裁,然而乡土社会因其封闭性确是一个国中之国,是一个“小国寡民”的世外桃源。
七、发展趋势
费老明显提出的发展趋势有地缘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以及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地缘冲破血缘,我的理解就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的联系的日益紧密,家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会被削弱,而家族所担当的事业也会被众多专门的社会机构所代替。就拿教育来说吧,乡土社会中的人所受的教育来自家长,而现代社会则很多来自学校。传统教化的名实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产生的,是时势权力的结果,也是人们面对社会变迁的现实不得不承认而又不愿意承认的心是口非的现象。需要代替欲望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人们对自身的需求有了科学的认识并开始探索自己生存的条件用主动选择代替了顺从巧合和本能的结果。
时间仓促,对《乡土中国》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来阅读,这篇感想多是用自己的话重复费老先生的观点,甚至其中也会有许多理解错误的地方。但读了它,我更加忠于中国的过去,我也更加忠于中国的未来,因为几十年前就有人能清醒地面对中国的过去,中国的崛起指日可待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