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书心得

| 佳洁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1】

杰克·伦敦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贯穿其作品的则是伦敦对生命的永恒的热爱以及对生命意义的无尽的探索与追求。正如高尔基所说”杰克伦敦善于刻画有毅力的人”。《热爱生命》就是杰克伦敦的著作之一.

在这本著作中,写了一名淘金者被同伴抛弃后,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荒野中,面临着场场生死危机,接受着种种生死考验,最终战胜艰险获救的故事。书中的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活着才是痛苦。”也许一个人的一生将面临很多悲苦,得不到之苦,已失去之苦,名落孙山、壮志难酬;食不果腹、疾病缠身。是的,人生皆苦,但是呢?你会如何面对?是就此消沉还是重振旗鼓?有个词语叫“苦尽甘来。”前人用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不经历痛彻心肺的苦,如何品尝来之不易的甜?冬天,这名淘金者拖着受伤的双腿,艰难地走在雪地,一阵阵狂风卷着雪花向他吹来,就在他最虚弱的时候,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病狼一直尾随着他,淘金者不甘被一只病狼吃掉,与病狼勇猛的搏斗,对死亡的恐惧激发了他的潜能,最终战胜了病狼,喝下了狼血,终于坚持到被救。这就像是漫漫人生旅途中无处不在的陷阱,在你偶尔的失利时,是放松警惕,松懈下来?还是严加防范,再接再厉?淘金者选择了前者,你呢?

这是一个坚强,而又有尊严的的淘金者。淘金者在看到比尔的尸体后,没有捡走比尔装金子的袋子,他不想在死人身上发财,在没有任何食物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吃比尔的肉,喝比尔的血,因为他不想侮辱他的兄弟。一个人一定要有信仰,而故事的淘金者同样也很有信仰。在被比尔抛弃后,淘金者却依然坚信他的好兄弟会在不远处等着他。在这种悲壮的背景中,杰克伦敦将人们最好的一面显示得淋漓尽致,也许绝境真的是人类最好的镜子。人生就像了一场艰难的旅程,时而一帆风顺,时而挫折连连。你度过了挫折,也许就会是永远的一帆风顺,反之亦然。

人的生命是多么脆弱,随时都有可能化为乌有,当然它也可能非常强大,强大到整个世界都只是它的陪衬。一个人想死很简单,一把刀,一瓶药,或者是一把枪,如果你死去了,生命的意义又何在,创造你的意义又何在。“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我选择遭遇困难时,坚强面对。

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启示:一个人想要成功,就要和前进道路上的所有艰难险阻进行生死搏斗,在困境中的主人公也想过死,但他不甘心,不甘心被一只快要病死的狼给吃了,不甘心,不甘心,内心充满着不甘心,最终激发出了他的斗志,最终活了下来。凤凰浴火才能涅槃,人生亦如此。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让我们读书吧,让阳光照耀我们,让清风轻拂我们,让我们的生命散发出无限的七彩光芒,照亮自己,照亮别人,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意义!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2】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终,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此刻社会的人构成了多大的反差啊~此刻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此刻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十分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应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供给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我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以往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我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感情,友情都能够失去?但之后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感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仅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3】

生命有多珍贵,如何去爱,直到在英国读了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明白。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简短,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活的热爱和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徒在淘金路上经历了很多磨难,在生死之间徘徊。一直以来,他都是靠一个想法慢慢推进的,这个想法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

生活就像一个蜡烛人,他可能不确定自己生命中的蜡烛会燃烧多久。但是任何人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有热爱生活的权利。如果蜡烛燃烧到一半就要熄灭了,你可以选择跟着它走,你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让它一直燃烧。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峡谷里。他们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餐没一餐,哪怕这一餐只是米饭和糖;平时可以穿鞋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赤脚。他们的衣服几乎是用补丁缝起来的。这个贫穷的家庭让他们唯一的孩子离开了他们,因为他病了,没有钱治好他。

妻子想到了此刻的困境,想到了已经离开的孩子。她非常难过。无奈之下,她花钱买了砒霜,放在了方便米饭里。她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她老公听了之后很生气。倒完饭,她生气地对她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期望,不珍惜生命,不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呢?”从那天起,夫妻俩决定走出深谷。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钱,买了一点土地,开始努力工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水落了八瓣。渐渐地,他们开始收获利益,从原来的小块土地逐渐扩大,收入增加。他们不再是之前沟壑里的穷夫妻。

这对夫妇不管他们的环境有多残酷,都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能够坚持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的生存预期,抓住了它,即使它很渺茫。因为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和对生命的热爱,他最终会脱离危险。

人生只有一次。为什么我们不珍惜和爱这段时间?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4】

这个星期六,我读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故事虽然不长,却让我深受感动。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濒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

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出攻击,淘金人顽强的意志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那温润的血。他活下来了。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的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让淘金人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书心得【篇5】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x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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