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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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篇1

如果让我说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我想说我像是和杰姆,斯库特在夏日的梅科姆镇游荡,四周一片黑暗,完全找不到方向。刚开始读时,我倒觉得它像是孩子之间的游戏,一个孩子提出一个稀奇古怪的要求,然后再调皮地问自己的同伴敢不敢这样做,无论是接近怪人拉德利,还是更为重要的为黑人的自主权而奋斗和努力,亦或是让杰姆懂得爱护关心自己的妹妹,让所有的孩子在痛苦和自省中面对成长,接受蜕变。故事中的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在故事的结尾也掷地有声的告诉我们答案:我敢!

每一次成长都是黑暗中的一跃

对于成长,比较官方的说法是成长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懂事,能够让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提高,而我却觉得这些都是成长的表面现象,更为深厚的含义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的缺点,正视自己的缺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并且要清醒地知道这个世界有善也有恶,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们能够去理解和面对这个世界种种的不公。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斯库特。在这本书中我能够看到她成长蜕变的轨迹,从刚开始的桀骜不驯到最后的乖巧听话,从刚开始会误解女佣卡波妮,到最后能理解支持卡波妮,她保留了自己身上孩童应具有的幼稚和天真,又学会了女孩子应有的端庄和稳重。而最具代表性的是中间有一个阶段斯科特以说脏话来赢得别人的关注,但是我觉得斯库特有一个好爸爸,能够洞悉她的一切心理,只有阿蒂克斯自己知道,斯库特说脏话只是为了赢得别人的在意和关注,仅此而已,但可悲的是,随着“要把坏习惯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在中国得到家长的普遍支持,有多少家长在面对孩子的小恶习时是选择打骂,而不是帮助孩子进行成长。孩子的心往往更加脆弱和敏感,他们理解的世界是单纯而无暇的,在很多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在绝望和迷茫时,他们都是无知的孩童,生活总是大于我们的理解,它会在不经意间给我一个拥抱亦或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但对于正在慢慢成长的我来说,成长没那么励志,但它绝对痛苦,因为你要知道它将会把以前那个有着诸多缺点的你揉碎再重新塑造。

我只是不甘于屈服

在本书中,唯一让我感觉很难过的是第二次冤案的发生,我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美国当时的种族斗争之激烈,其实在那场官司之前,阿蒂克斯其实心里很清楚,这场官司打不赢,最后造成汤姆的冤死,我不想借此来抨击美国的种族歧视,因为美国还是有那么多为黑人的权利做斗争的白人,而且如今种族歧视在美国也不再如往日一般严重,美国的黑人也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以正确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只是很想对受到过不公的所有的公民说:“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今天你可能失去的是很小的权力,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更多的时候,我们要想起帕克斯,一位美国的女裁缝,她强烈反抗公车上的种族隔离,因而被警方逮捕,但是她的被捕引起了长达385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最后,联邦最高法院禁止了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被尊为“民权运动之母”,在她的葬礼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而那场声势浩大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的组织者就是杰出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马丁说过《论公民的不服从》是给他启发的一篇文章,如果非要来解释美国的种族歧视,我只想用独立宣言中的一句话来告诉所有对自己不自信,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却忍气吞声的民众,还有那些自负的土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很多黑人参与斗争,即使这场斗争影响再大,但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他们不可能赢得声明,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所以我想向阿蒂克斯一样为了黑人争取权利的所有美国人民表示致敬。我希望“杀死一只知更鸟”(用法律伤害无辜的人)这样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我希望若干年后,如果有人问我:“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郝劲松这样回答:“我想要法治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即使问题在复杂,我们都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我们要靠为自己权利所做的斗争里赢得尊重。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篇2

合上书,深呼吸一口气,看着封面上赫然印着的七个大字,我闭上了眼睛,像放电影似的将整本书的精彩片段、故事情节在脑海中播放了一遍,再睁开眼,仔细回味、品读。

写这本书的是哈珀·李。她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它众多文学奖状。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的小镇上,拒绝接受各种采访,过着平淡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写了: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杰姆、迪儿和库斯特三个孩子平静的生活被两件事情彻底打破。传闻与事实;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他们在痛苦与矛盾中艰难地拨开生活中的重重迷雾,见证了人间的污秽与光辉,理解了真相的残忍与无情,但与此用时,也见证、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整本书被分为两部,每一部都有着精彩动人的故事。但相比来说,让我更有感触的是第二部。

第二部主要说的是一桩冤案。在11月21日的晚上,受害者的父亲鲍伯·尤厄尔先生找到泰特先生,神情激动,他让泰特先生去他家,有黑鬼强奸了自己的女儿。于是,泰特先生用最快的速度赶去了现场,发现受害者躺在正房中间的地上,她被打得厉害。泰特先生把她扶起来,她说自己没事,并告诉他,是汤姆·鲁宾逊打的自己。后来,泰特先生就从鲁宾逊家把他带了过来,受害说就是他。泰特就将他带进了法庭进行判决。

在整个审判的过程中,阿蒂克斯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他为弱势者争取权益而奋斗。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阿蒂克斯一样,他们是白人,对黑人就是一口一个黑鬼。满满的都是歧视,满满的都是藐视。书中也写到,白人和黑人打官司的话,白人永远不会输,黑人永远不会赢。

隔着书本,我都能想象到,陪审团和善面孔下那副狰狞的嘴脸,想必他们连看一眼黑人、给他一个眼神都成为了奢侈,更别说会听黑人为自己的申辩了,连一秒的思考时间也不用,就直接判有罪。这样的判决,就连我这个平时没心没肺没事就自己傻乐呵的傻姑娘都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就凭这是在白人的地盘?就凭黑人比白人在社会上的地位比白人低?看完这个故事,我就忍不住呵呵了。

在后续事件里,汤姆·鲁宾逊被判了死刑。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看清了这人间的善与恶。在这个社会里,不存在什么所谓的绝对的公平。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变得上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这样,就足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篇3

当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它给我的感觉像是随着三个孩子的书在夏天的夜晚流浪: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会在周围的黑暗。

我想谈谈几个形象的故事,首先,阿提卡斯雀。他是史葛和吉姆的父亲,一个律师,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和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射手。他的第一个妻子过世了。他有许多幽默感和正义。他是少数人在镇mescan谁犯下种族平等。当汤姆鲁滨孙被指控强1奸了一名白人妇女,他是在他的坚决防御。因此,他的家人成为事人们发泄他们的愤怒。他有坚定的信念和智慧。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利益。在小说中,他是体现道德。

简·路易斯史葛雀:小说中的叙述者。她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女孩,非常聪明。她的心总是认为镇上的人都好。但汤姆鲁滨孙的情况对她的一些信仰。但最后她能够有一个更成熟的视觉发现并欣赏他人的善心没有忽视他们的邪-恶。

一个美国杰姆雀:史葛的哥哥。他经常与他的妹妹在童年。他很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小说中,他是她的妹妹最好的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摔断了手保护他的妹妹。在小说中,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年轻男子。汤姆鲁滨孙案件的审理了他的bliefs深。

亚瑟布拉德: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但也是最重要的人在小说。他在家呆了。在吉姆和史葛的童年,他被视为恐怖的代名词。但他总是留下一些小礼物给孩子们。他救了吉姆和史葛当他们麻烦。他很善良。汤姆鲁滨孙:一个诚实的黑色。他被诬告犯有强1奸。他最后被射死当他是逃避。他象征着天真和邪-恶会被吞噬。

尤厄尔:他是一个贫穷的白人在镇上,他也是个酒鬼。他错误地指控强1奸他女儿的汤姆鲁滨孙。他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庭。

作者用鸟的标志。它是一个天真无辜的。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是一个故事,毁灭无辜的无辜。吉姆,汤姆鲁滨孙,莳萝,raymoud先生,mayella尤厄尔都是模仿。

当fasing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总是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是永远等着你在角落里跳出来给你一个惊喜,或在你的心中的痛。

也许生活没有目标而持续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更邪-恶的世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篇4

教育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就像爱情。

最近有一款名叫《旅行青蛙》的游戏,风靡朋友圈,大家的身边可能都有这样的人:隔三差五朋友圈晒一晒蛙儿砸去哪儿玩了,又带什么礼物回来啦,怎么又在家宅一天啦,等等。

这些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没错,是不是跟你小时候爸妈对你说的话很像?

-你天天往蛙包里塞高级便当,帐篷也尽挑高级的买,生怕蛙在外面饿着冻着,这不就是当年你爸妈为你做的吗?

-你以为这款游戏佛性,氪金也比前两周风靡全网的《恋与制作人》便宜,当你看见别人家蛙儿砸的顶配,你开始反思是不是给你蛙儿砸的远远不够。

这款日本公司开发的小游戏通过养一只青蛙的过程,让用户体验了一把当家长带孩子的感觉。但是真的是自己的孩子,你会像游戏里一样放养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中,提到“知更鸟”这三个字的地方屈指可数,在阅读的过程中,可能经常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书名要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呢?

我很佩服作者可以通过一个小女孩Scott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书中描述她内心想法的天真无邪的语句,让人看了觉得仿佛真是出自一个小女孩之口。

cott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他年轻时还是镇上有名的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它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

书中的“知更鸟”就是黑人罗宾逊,他被诬陷强奸了一名少女,没有人愿意为他辩护,只有阿迪克斯承担了这个责任,为此,镇上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阿迪克斯,甚至说他坏话。但是他相信罗宾逊,也看清楚了这起冤案中的真相,更因为他崇尚人人平等,而不会像大部分人一样仅仅因为罗宾逊的肤色而质疑他的人品。

在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循序渐进地为评审团解释了事情的真相,渴望为罗宾逊洗脱罪名。但是,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是令人失望且悲哀的。

罗宾逊还是被判处死刑,在庭审结束的几天内企图逃跑时被击毙了。

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他不理解为什么真相明明如此显而易见,但是法庭却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阿迪克斯说: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失去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书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讲的是小女孩的哥哥杰姆因为发怒毁了杜博斯太太的花园,而被阿迪克斯严厉地教训一顿,并且被罚坚持一周去杜博斯太太家念书给她听。他希望让孩子们明白,什么错误可以犯,什么错误不可以犯。他总是希望以身作则,尽管平时很放任孩子们玩耍,但是当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家进行骚扰时,当孩子们因为其他人的坏话而打架时,当孩子们因为情绪失控而破坏别人花园时,他总会及时教育他们,教导他们事情的对错,教导他们如何做一个正直而且正义的人。

常有人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并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在出生后到入学前的这段时间大多都是由父母照料抚养,而是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将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

最后以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篇5

“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

莫迪小姐的声音仿佛是经了层层时空的过滤沉淀,从遥远的老街区的冰雪圣诞传来。

从故事的最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物,那个人贯穿了整一本书,却仅在这本近400页的书的末尾才露了一面。

怪人拉德利。

他们是这样称呼他的。

因为怪人拉德利从来不出门,只有其余拉德利家的人匆匆在街区往来,因为拉德利家的人不乐意与人来往,即使“拉德利”这三个字被冠上了莫须有的恶名。

孩子们从小被告知拉德利家的东西不能碰,吃了他们家的胡桃会死人,怪人拉德利生吃松鼠和猫,长相丑恶……

可是他们真的熟悉清楚拉德利吗?他们了解怪人吗?

这便是所谓淳朴的小镇人。

我们总说城里人有多势力,多丑恶,却孰不知他们大多是受过教育的素质人物,总比那些未受教育的乡镇人要来得明白,乡镇人恰是因无知,所以它们身上反映的才是人心的最本质,没有受过丝毫雕琢。

用流言蜚语攻击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人,对根本无罪的黑人是施以极刑。

这是人心,带着罪恶的疤痕,带着残酷的不幸,也带着善良的美丽,但无一例外,却不可能是纯净的。

这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个人物。

他们这纸袋,喝东西,摇摇晃晃的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以为他醉了,他比谁都清楚明白。

别人说他喝的是威士忌,实际上它只是可口可乐,别人说他是个邪恶之人,可他却懂得真正的善与恶,别人在说什么杀知更鸟的罪恶,但他们在不停地抹杀“知更鸟”,而他无能为力,只能做到自己不去伤害“知更鸟”。

怪人就是这样一只知更鸟。

他只是在房子里默默的观望,什么坏事也不做。

他喜欢住在他对面的家庭里的两个孩子,她一个人呆在终日不见光的房子里透过百叶窗的缝隙远远的看着那对兄妹……春,夏,秋,冬。

那是住在怪人心里的孩子,怪人的孩子们。

他房子的角度几乎可以看到整个街区,他在那里坐着,看着。

他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他不会做茶点,开茶会,他也不会参加街区上的活动,他只能远远的看。

他被人们所摒弃,被孩子们所畏惧,但他会补好孩子们破了的裤子,他会偷偷的为孩子披上一条毯子,然后离去。

怪人是孩子们的邻居。

他送给孩子们口香糖,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还有孩子们的生命。

你听,知更鸟在唱歌,冤案,彻底的冤案。

你说,究竟是什么人能在惋惜犹太人的同时那样恶劣的对待黑人?就因为他们皮肤黑一些?

不能杀死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可我为什么看见满地破碎的羽毛和残骸……哦,天哪。拼起来,是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被杀死了,那些整天叨念不能杀知更鸟的成年人,就连孩子也比他们明白。

文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为黑人辩护,但是辩护有什么用呢?从那个白人女性喊出来的那一瞬间,那个黑人就死定了,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震惊于那个白人女性的无耻,如果不是写文章我可能会忍不住用一些更恶劣的词——虽然而会使我显得没什么教养,但绝对不会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成为一桩罪,对吗?

我想,有的时候,正义感挺强的总还是小孩,他们不懂法律,但他们有时比成年人更了解道德和伦理。

至少他们不会去杀死哪怕是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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