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
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
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寒假之际,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让我受益匪浅。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和愚昧。
还有《孔乙己》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社会所放大。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无所事事,被大家作为笑柄;处于社会底层有向往上层生活的孔乙己,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困。最后,死,对他才是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孔不入的旧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能幸免于难,是多么黑暗啊。
这本书,呐喊出中国旧社会的腐败,呐喊出旧社会人民的落后和愚昧,呐喊出一代又一代的革命人,真就是我们一笔战斗了一生的鲁迅先生的著作《呐喊》。
我曾向天呐喊着我的希望,向地呐喊着我的苦痛,向奔腾的长江倾诉,向渺远的树林感叹.......鲁迅用铿锵坚毅的文字似排山倒海的匕首,刺进人类的“胸膛”,唤起心中的希望与能量。
当时的时代,一片灰色,那时候,每个人都在苟延残喘,那时候,鲁迅弃医从文,那时候,陈独秀开办(新青年)。他们希望青年们能够认清现实,把精力投入到社会中!
第一步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的发表,给了文化界的震撼,给了新世纪的希望。越攒越多的文章,合集便组成了呐喊。
通篇下来,两个字“吃人”,无论是亲人,朋友,邻居,在利益面前,可以轻而易举放弃你的生命。儿子传给儿子,儿子传给孙子,恶习便一代代传下来了。连狗,都可以对你饿目以待。
可不是“原来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吗”。可笑至极。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平稳,越来越和谐。
珍惜吧!这个用多少人的鲜血,辛劳换来的时代!
《呐喊红宝石》的主人公是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双胞胎兄妹,以前每个领养他们的人不到三天就把他们“退货”了,而且有些人把他们当成奴仆。谛乐和赛蕊的领养,使他们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必须学会爱。
我最喜欢谛乐和赛蕊发明的特别食谱,有“不再做孤儿蛋糕”,“不再想孩子卤肉”,“心脏病复原点心”,“欢迎回家熏肉”......这对老夫妻自己的孩子走了,他们常常自我安慰,这一点令我很佩服。他们领养了达拉斯和佛罗里达这对可怜的孩子,想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起初,佛罗里达和达拉斯认为谛乐和赛蕊是疯子,但经过一场生死之后,他们改变了。这个和我的一段经历有点儿像:起初,我很讨厌吃藕,妈妈建议我多吃一点儿,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夹了一片藕,觉得味道不错,就又夹了几片,后来我就喜欢上了吃藕,把吃藕当成了一种乐趣。
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现实,还要学会爱。
《呐喊》一书中,鲁迅先生经过对“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的描述,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腐朽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新文化运动的一面旗帜,而作品中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不仅仅标志了现代文学小说的构成,更是对封建吃人礼教投出的第一把利剑。鲁迅经过一个病人癫狂的语言,把一个血淋淋的人肉筵席展此刻人们面前。
满眼的“吃人”二字使“狂人”永远处在担心与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为代表的人物正是封建礼教吃人的根源所在,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从而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仅有推翻和摧毁吃人的封建礼教,才能真正救出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