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
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
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喜欢《飘》这本书,喜欢女主角斯佳丽的坚强,对梦想的追求,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久久的深思,不能自拔……
斯嘉丽是个颇具个性的人物,同时她也是矛盾的。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家乡的热爱,佩服她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坚强的生存下来,佩服她能不顾流言去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有这样几个灵魂: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爱,让她在逆境中站起来。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共同奋斗的岁月里,她们已经相互融进对方的生命里。
“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嘉丽在生活中不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由此看出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让人感动,也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也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顿时心生慰藉。
整本书里,喜欢的另一个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是一本值得人再三品味的好书,其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现出了一群乐观、勇敢、坚强的人物形象。我们的影子或多或少存在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曾有过与他们类似的处境。书中所展现出来的精神安慰着我,激励着我,让我乐观看待明天。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受益匪浅。全书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堪称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的容貌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正如同“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不同的人来说,“爱”这个字眼所包含的意义都是大相径庭的。人们用不同的方式去诠释着爱,收获着爱:在有的人心中,爱是举足轻重的,他们苦心经营着爱;相反,在有的人心中,爱是微不足道的,他们肆意挥霍着爱。
而《飘》的主人公之一,郝思嘉,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就把爱视为微不足道的。她肆意践踏着这份青涩的、朦胧的爱。16岁的她,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将与媚兰结婚,便想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希礼,并与他私奔,没成想卫希礼竟婉言拒绝了。她恼羞成怒,便在冲动之下与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当然,她只是想让卫希礼生气罢了。但不久,南北战争爆发,在婚后一周,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便死在了军营里。
3年后,北军包围了亚特兰大,当时住在亚特兰大的思嘉带着媚兰回到了塔拉,艰难地生活着。知道南军投降,思嘉的生活才稍有好转。但为了筹集300美元的税款,她与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结了婚。
尽管思嘉已有两个孩子,但她依旧想着卫希礼。不久,甘扶澜为了给思嘉复仇,中枪身亡。思嘉为了荣华富贵,违心地与白瑞德结婚。虽然瑞德全心全意待她好,但她对卫希里始终念念不忘。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与婚姻作为交易。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卫希礼的软弱无能,不值得去爱。倒是白瑞德才是思嘉真正爱的人。当她明白过来时,瑞德却已离她而去。“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最后,思嘉身心疲惫地说。
但“明日何其多”,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那么多的明天。消失在人海中的人明天已找不回来,曾经的青葱岁月也不会再回头。尽管小说中的郝思嘉才刚刚28岁,还是花样年华,但她却白白浪费了整整12年的岁月。她为了一个在内心深处并不爱的男人,辜负了一个以真心对待她的人。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原本可以很美满的结局,却因她对爱的幼稚见解变得令人叹息。她一开始的抉择就决定了她的命运。
但当我们在为思嘉的愚钝与幼稚惋惜、哀叹时,其实,像思嘉这样的人物就如同空气——无处不在。当我合上书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一个朋友——小静。她的内心很柔弱,表面上却十分坚强,因为她是一个单翼天使,父母离异。曾几何时,她的母亲还很年轻,风韵十足,但性子孤傲。她的父亲不停地追求她,并与她结婚。可日复一日,她的父亲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她的母亲,并不喜欢她那喜怒无常、养尊处优的性子,当时只是因为她高高在上,难以匹及才产生了仰慕之情罢。他们之间的隔阂已不能用深渊来形容,因此他们屡屡吵架,并不因为顾及小静就在旁边而停止下来,反而越吵越凶。最终,在懂事的小静的劝解下,他们离了婚。虽然到最后,他们还是收获了自己的自由,但13年的光阴就这样如流水般地过去了,身上的包袱也变得更重了——小静母亲已是人老珠黄,魅力全消;而小静的父亲则变得胆小怕事、唯唯诺诺。一次错爱,使两个人,两个家庭承受了许多不该承受的磨砺,错过了许多不该错过的机遇,浪费了许多不该浪费的光阴。
爱,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它很重要。也许有爱时并没有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我们却不能没有爱,不能失去爱。有爱,就该好好的去爱。不要把爱当做儿戏,因为一旦爱了,就要付出诸多努力,付出诸多珍贵的事物;不要把爱当做交易,因为一旦如此,这场交易就一定会输得一败涂地。当你幡然悔悟时,却猛然发现,自己已一无所有。
然而,当爱已成往事,或许,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时的爱,只会是一个累赘,倒不如放手。人生已经太匆匆,将往事留在风中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