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已至,暑期来临,对学生进行夏季游泳安全教育已刻不容缓。
首先应该树立防范意识。中小学校可以利用学校资源,如闭路电视、黑板报等,结合溺水伤亡事故的案例教育学生;通过告家长书、校讯通等方式提醒家长严肃担负起监护的责任,教育子女严禁在上(放)学途中和节假日私自到河边、山塘水库等处嬉水游泳,不擅自结伴到沟渠、水潭等不明水域游泳或者游玩,特别是农村的男生;教育孩子不准在不会游泳的朋友、亲戚带领下去山塘水库游泳。据了解,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无人看管的河塘及中小学的男生中。
其次是提高救助能力。要让学生学会具体可行的救助方式,比如,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当在游泳中出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放松全身,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及时向路人求救;若发现有人溺水,不贸然下水救助,应立刻呼喊或拨打110等求助电话。当溺水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清除被救上岸的溺水者口、鼻中的杂物,进行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同时尽快联系家人和医院。据了解,今年来的多起溺水事故,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
总之,夏天是学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我们的学校和家庭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要把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仅仅当成是走过场,而是要用血的案例告诫学生,管教好孩子,教给他们实用的救助方法,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暑假一位交通警察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做安全宣传,使我想起了一幕幕血的教训。酒后驾车,酝酿车祸,到最后车毁人亡;擅自用电,结果触电身亡等事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我曾经是一个不重视安全的女孩,可亲身经历了一次一氧化碳中毒后,感到了生命的重要性。
那天,我洗澡时忘了打开窗和抽风机。我边洗澡边唱歌,越洗越舒服,连满屋子的浓烟浓雾都没有感觉到。过了不久,爸爸在门外叫我洗快一点儿,我情不自禁地离开了浴池。在内衣的时候,我感到头晕眼花,似乎快没有力气穿衣服了。我急忙穿好衣服,勉强走了几步,当走到电冰箱旁边时,我四肢一软,倒塌在地,连妈妈叫我穿大衣好去医院我都不知道,整个人昏呼呼的,不醒人事。爸爸匆忙抱起我去叫三轮车,去医院的途中,爸爸不断地叫我张开嘴巴吸气,掐我的人中……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撑开沉重的眼皮,朦朦胧胧地看见爸爸妈妈在我的身旁,护士姐姐又是给我输液又给我吸氧。医生见我慢慢醒来后,告诉了我,我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要不是抢救得早,我的小命早就没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要是我再在浴池里待上多十分钟,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忽视安全的重要性了。
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生命吧,别忘了:安全就是生命!
每年进入暑期,尽管学校都会给家长发放“预防溺水通知书”,要求家长看护好孩子,但在我们在身边也总会有学生溺亡的不幸消息传出。分析起来,家庭监管不力,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学生遇险自救能力差等都是重要原因。在这次事件中,7名学生救人不成反而付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尤其值得我们深思。
要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需要帮助孩子树立健康的生命观。家庭、学校、社会要共同努力,让孩子领悟生命的意义,认识到生命是最宝贵的,进而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在他人遇到危险时,要注意避免以成人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孩子,不要让“见死不救”的道德枷锁绑架孩子的行动,让尚且没有自保能力的孩子,冲动地作出“见义勇为”的选择,不但没能救人,还反而搭上自己的性命,酿成更大的悲剧。作为孩子,在碰到他人遇险时要在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作出正确选择,既不能不自量力草率行动,也不能不问不管,正确的方法是报警或喊大人来施救。
要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需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安全教育。这种教育不能局限在学校课堂里,不能仅仅教孩子书本上的安全知识,在帮他们树立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时,还要通过实践传授生存自救的技能,比如教他们学会游泳和救生。学校应该与社会专业的户外机构合作,为学生开展生存技能培训,让学生在大自然中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
要减少这种悲剧发生,不仅家庭、学校要重视孩子的安全,严密管护教育好孩子,让他们不到危险场所、地域活动;还需要政府部门协力共管,一方面完善防护设施、加强隐患治理、做好应急处置,另一方面为孩子提供更多更好的安全活动场所。未成年人的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担职责,共同守护。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通过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救护能力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现就我们学校进行了安全教育后我的一点心得体会。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近年来我国陆续修订了《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其中,均提出了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了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