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七年级学习心得,供大家参考。
岳飞是南宋时期的一名抗金元帅,他精忠报国,公私分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名字。我读了《岳飞传》后,被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深深感动了!他让我明白了一种可贵的爱国主义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的故事。岳飞有一个深明大义的母亲,在母亲的教导下岳飞从小就立下了报国的伟大志向,他自幼拜师刻苦习文练武,并与张显、汤怀、王贵、牛皋结拜。后来他投军报国,敢于以自己的实力向皇亲国戚挑战,大闹武科场,枪挑小梁王。奸相张邦昌要拿他问罪,被大师宗泽救下,逃回家乡。不久,金兵犯宋,张邦昌卖国,徽、钦二帝被俘。康王赵构南下称帝,岳飞奉旨入朝,在宗泽的领导下,率领岳家军抗击金兵,一次又一次勇破金军,威名远震。但是,正当岳飞节节胜利之时,贪生怕死的赵构,听从了秦桧的奸计,一天之内下了十二道金牌召他回京。岳飞一回到临安,就被解除了兵权。不久,奸臣秦桧诬告岳飞谋反,以“莫须有”的罪名在杭州大理市风波亭杀害了年仅39岁的岳飞,造成千古奇冤。岳飞是一个非常爱国的英雄,他爱国更胜于爱自己。他同时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大丈夫,对朋友情同手足,所以他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在任何时候都会帮助他,支持他。
岳飞的背上有“精忠报国”四字,是他母亲为他刺的,是希望岳飞将来能够精忠报国,不付所托,他果然成了一名出色的元帅,只可惜,岳飞虽然厉害,可还是被奸臣害死。岳飞因其精忠报国的伟大精神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典范,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榜样。岳飞一生出入疆场,英勇抗击侵掠,坚决反对国家民族受到压迫,其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为历代人们所敬仰,值得我们永远怀念。他的精神将永远保留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流传……。
古往今来,有许多像岳飞这样的伟大英雄,如勇敢的邱少云,战斗英雄黄继光……我从心底里佩服像岳飞这样的大英雄,他们伟大的爱国精神将流传千古!在这些英雄身上体现的是中华优秀儿女的种种可贵精神和质量,这些可贵精神与质量成为我们少年儿童今后学习和人生道路上努力向前的精神动力和宝贵财富。他们为国家民族奋斗、献身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向他们!
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你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你不能改变生命的宽度,但你却可以改变生命的深度,不知不觉中,读书使我的生命变宽变深。我对读书的理解和这句名言差不多,我认为读书能给我带来快乐。
《草房子》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这本书里写一个叫桑桑的小孩在油麻地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这本书的主角他又淘气又好笑,记得有一次他把蚊帐弄成网来捞鱼,最后被他的妈妈发现就夺去他的蚊帐害得他晚上被蚊子叮得满身是包。
文中写了他的朋友纸月、秃鹤还有死党阿恕。先说纸月,她是个文静的女孩,但是她十分可怜,从小到大都是和外婆生活在一起,最后她外婆也不幸去世了,纸月非常伤心难过。
说到了秃鹤还有死党阿恕,我真是又想哭又想笑!有一次桑桑还和他的好朋友阿恕,一起把秃鹤的帽子挂到国旗杆上,让他拿不到帽子,最后,桑桑被他老妈发现了揪着他的耳朵,半夜三跟的到秃鹤家道歉。
后来桑桑生病了,他以为自己要死了,桑桑求父亲带他去打猎,但医生却说是个小病,不会死的他才松了一口气。
这一本书都记载这他们童年时的快乐,多么有趣、天真的小孩啊!就好像我。小时候,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爸的那一对衣架。
有一天我无聊的左撞撞右撞撞一不小心撞到了老爸的金钱树,上面落下了一片绿叶,“啊!完了,完了!”我知道有大事要发生了,就溜之大吉,很快老爸知道了这件事两手拿着衣架,怒气冲冲的向我跑来,很快我就被追上了,手两下,我的泪水像喷泉一样喷涌而出,当时我一直心想“不就是一片小叶子么,用的打么!”
想想当年的我和桑桑差不多一样天真,一样好笑。
一提到书,有些人就会头昏脑涨。书中的那些烦琐的语句,冗长的故事情节,一啃就得花上好几天,还不如看电视来得直截了当,还不如听音乐来得简便自在。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在一个幽静的午时,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必须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我。
小时候,妈妈还常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1001页》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使我听得如痴如醉。上幼儿园,妈妈又陪我看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上一、二年级,我开始恋上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此刻,我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名家的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西游记》使我惊叹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我真正尝到读书的乐趣。
我遨游书海中,天南地北,四方八极都令我的心自由来往。我虽没有到过北国祁连,却有祁连雪山在眼前的感觉;虽没有成年,却也懂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我和徐志摩一齐作别西天的云彩,和三毛起去眺望大漠星空,和席慕容一齐去欣赏那海滩上捡贝壳姑娘的身影,和戴望舒一齐去雨巷中寻找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女孩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每每我与古今名贤一齐来往游玩的时候,我就深深感到读书的乐趣。
书给我们这些负担过重的学生带来了太多的欢乐。回到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充实自我。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呢?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我不信书中会有黄金屋,更不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必须能够找到答案。这是读书所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篇美文使你与真、善、美心心相印。是的,广博的知识以及深邃的思考,确实能够创造一个完美的你!爱读书,是当今社会青少年应当具备的品质。我暗自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习惯,也庆幸自我能深深感受到它的乐趣所在,拥有此举,今生何憾。
“可否请你帮我画只绵羊?”初次见面时他这么问。既然如此“我”就帮他画了一只绵羊,可这位小鉴定家似乎在考验“我”的耐心――四只羊中竟无一只满意。就当“我”耐心被磨光敷衍的画了一个空箱子,并告诉他要的绵羊就在里面时,他却露出了喜色。这就是“我”认识小王子的经过。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世界上伤心的故事,是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小王子曾经去过一些别的小行星,见到的全都是些大人,例如:国王、酒鬼、自负者、商人、数学家等等。
当他到达第五个星球时,他遇到了一位灯夫,他每分钟都必须点亮和熄灭一次灯,因为那颗小行星旋转的速度极奇快,一天只有一分钟那么短,他嘴里总嘀咕着:“我在忙着很重要的事,这是我的职责……”
这个人一定会被其他人嘲笑,像国王、酒鬼、商人他们一样。虽然如此,他却是他们之中我惟一不会觉得荒谬可笑的人。或许,那是因为他思索的是他自身以外的事。至少,他的工作较有意义。当他点燃路灯时,就好像又多了一颗星星或一朵花苏醒过来。当他熄灯时,就好像送这颗星星和花进入了梦乡。
是啊,为了别人的事情而努力,不论在哪个国度,为之所做的事情都会被看作是重要的事情。
第七个行星便是地球,在那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他请求与它一起玩耍,它却拒绝了:“因为我还没有被驯养。”“驯养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常常被忽略的行为,他的意思是建立关系。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个小孩,就跟其他成千上万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我对你来说也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就会被彼此需要了。对我们来说彼此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和某人建立关系,例如成为朋友,是很美好的事。若我和某人成为朋友,我的生活便有如阳光照耀般充满光彩。我就会辨认出那与众不同的脚步声,是独一无二声音。
每个人都拥有星星,但是对不同的人而言,他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不过所有的星星都是缄默的。但,惟有你所拥有的与他人不同,对你而言它是耀眼的。
其实重要的事情,是眼睛无法看见的。它对每个人而言都不同。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