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是我国的头号“杀手”,而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交通安全心得对经历过交通安全学习的人具有许多的影响,你知道它的写法?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交通安全的心得体会”,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在平凡的生活中,身边的点滴看似波澜不惊,但大大小小,却是一场可怕的灾祸。在2019年中,据有关部门统计,交通事故发生一千多起,人数死亡180多人,1800多人受伤,财产损失近了300万元。这些看似平淡的数字,却触目惊心。全市不仅每年多次为中小学生传授,加强交通教育,也不断地在城市中以多种方式提醒驾车人员,并严加管制交通行为,但仍有不少人无视交通法则,轻待交通意识,以至于仍有许多人因交通事故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甚至生命——其实不过是很简单的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原因也不过几个:酒后驾驶,未达标驾驶,违反交通法规行驶等等,或许他们也从未想到这样的“好运”会降临自身,或许他们还带着一丝侥幸的心理,轻视的态度,从而在“万一”中“创造”着这样那样的惨案,将自己的遵守与文明丢弃,却反被生命抛弃。也是这些血的教训历历在目,也在警示着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不败坏社会风气,不诱导违法犯罪,不扰乱交通法规,不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好公民,好监察员,让交通法规永远在自己的心中。
为了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营造出更加稳定、和谐的环境,日前,国网慈溪市供电公司针对210余名驾驶人员开展了全体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规范其行车行为,使企业安全文化得到有效提升。
此次培训,该公司邀请到慈溪市浒山街道交通管理站站长符长飞就慈溪市交通安全形势、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的关系、交通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冬季车辆怎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道理行车安全进行了讲解和阐述,并着重对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等几个重点问题的危害性进行了强调,提醒驾驶员要注意安全行车。
在培训过程中,讲解人员采取了法规和案例相结合、主讲与现场解答相互动的方式,活跃了现场气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慈溪市供电公司的参训驾驶员在培训结束后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安全行车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为和谐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尽到自己的责任。
此次培训会采取PPT讲解与事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生动的介绍了行车过程中的特点、注意事项及应急方法。为加强驾驶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公司还组织大家开展讨论,介绍各自在驾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仔细进行分析,互相借鉴的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通过培训,配送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深刻理解了疏忽、违章、酒驾、疲劳驾驶等的危害。本次培训不仅保障了驾驶员们的个人安全,也缓解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不受影响,使配送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形成创先争优意识,人人开安全车,争当文明驾驶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认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认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安全”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词语。安全是最重要的,我们时时刻刻都要铭记“安全”两个字。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则,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不断发生呢?可见交通安全的维护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生命可贵却脆弱,希望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安全、更美好。
安全,对于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在我们身边,总有许多小朋友不注意安全,不惜生命,把老师的叮咛当成耳旁风,结果不仅受到了伤害,而且还耽误了学习,有的甚至造成了残疾危机了生命。
在去年,就听说一所学校由于下课没秩序,因而发生了踩踏事件,摔伤了许多同学,听了这个故事,我们更要把安全铭记在心。
只有做到安全第一,我们才能远离危险,健康成长。
同学们,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共同迈向美好的明天。愿安全之水长流,生命之树常青。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生命,因为阳光而温暖,因为阳光而美丽。安全,因为生命而灿烂,因为生命而珍贵。只有安全,我们才能撑起生命的晴天,只有安全,我们生命才能绽放出更加光彩。
每当看到路上川流不息的车流,我不禁想起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很危险的事。6岁那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穿着漂亮的新衣服要去找我好朋友小倩玩。小倩家就在我家对面,隔着一条马路。在我走到十字路口时,我看见马路上那些横冲直撞的“大个子”,心里好生佩服,心不由己的闪出了一个念头,决心跟这些“大个子”比个高低,不假思索就朝马路中间跑去。不知哪来的一辆汽车突然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差点把我吓晕。那辆车停下来,车窗慢慢打开。一位叔叔严厉的对我说“小朋友,以后过马路的时候千万不要横穿马路,要先看左右的车辆,要等车辆过了才能过去,你们记住了!”顿时我一身冷汗,浑身直打哆嗦,并迅速跑回了家。
上小学后,班主任老师经常给我们上交通安全课,让我们懂得要遵守遵守交通法规,珍爱自己生命。我们都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千万不能闯红灯,要知道;“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当我们行人要过马路,我们要走斑马线。不要有:“不要紧的,汽车会让我的!”这种思想。同时我们要观察好马路两边的汽车。大家都注意一点,礼让一点,就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了。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吧。
交通安全感悟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