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火灾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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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火灾的心得体会篇1

火灾与地震海啸一样可怕。但由于人们消防意识非常淡薄,常常使火灾有机可乘,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因为疏忽而造成火灾的,不在少数。20--年,发生在美国的一场大火灾。方圆数百里变成一片火海,造成数百亿美元的损失。受灾范围之大、损失之惨重,令人瞠目结舌、望而生畏。造成火灾的原因只是因为登山爱好者的疏忽。一个小小的疏忽,使美丽的森林化为灰烬,城市和乡村变成焦土,灾民无家可归。就这小小的疏忽,导致了如此惨重的灾难。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也常常是无视消防问题。有些同学爱随意在教室、在宿舍烧纸张,随意在野外烧烤,节日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随意放孔明灯。更有胜者,有的同学躺在宿舍偷抽烟,有的还竟敢随意破坏消防设施……这些看似小事,却带来严重的消防隐患,顺人不利己。消防无小事,消防安全你、我、他,我们能疏忽吗?

我有点揪心,不仅我们的同学在消防安全方面常常疏忽不够重视,学校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消防设施不完善,标志残缺不全,消防器材不是年久失修就是过期,这些都是隐患。还有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演练有待加强。

“小事能酿成大事、祸患常积于忽微”。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该从小处着手,增强防范意识!

相关火灾的心得体会篇2

6月15日上午,_公司邀请_市消防安全培训中心王教官对全体员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们对消防工作有了更进一步了解,如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固定消防设施等消防知识。同时,我们也深刻体会到,消防安全管理和培训是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不仅关系到公司财产、利益,也和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十八个字是_同志二十多年前提出的,至今仍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旨所在。而做好预防工作的重点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应该以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为目的,不作口头文章,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由于职业工种的原因,工厂的有些工作涉及到易燃易爆或易引起电起火的危险物质,如焊接工序、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在公司内部日常的防火工作中,我们对于火灾隐患的检查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学习和认识。不论是一线操作人员还是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火灾风险、消防隐患和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

不论是火灾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和技能;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

涉及到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的部门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整改。经常组织义务_参加相关的灭火扑救技能培训和演练,不仅可以提高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义务_的组织,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到重点部门的各方面。

第二是要抓薄弱。

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区域往往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工作生产安全隐患不同,后者只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前者却可能出现在每一个角落。

第三是要抓细节。

千里之堤,溃于蚁_。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容易引人注意,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有故障的设备等。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使得星星之火由此而燎原。

因此对于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我们都必须认真对待,无论是大隐患还是小隐患都是火灾隐患,都须认真处理解决好。

四、消防四个能力和四懂四会

1、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四懂:懂得本岗位生产经营中火灾的危险性,懂得本岗位生产经营中火灾的原因,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自救逃生的方法。

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总之,消防安全事关企业的稳定和职工生命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晶炬公司坚持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消除隐患以防为主,保持企业消防安全局面长期稳定。

相关火灾的心得体会篇3

公民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修订后的《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是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是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四是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五是任何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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