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等重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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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高等教育这个龙头,必须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的高端引领作用。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不断健全中国特色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有哪些意义,又将如何开展?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亮点一:分类发展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考研热”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人数为438万,比去年下降36万。有专家分析,其背后原因之一是随着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推进,“水学位”变得越来越难,许多考生也开始更加理性地评估自己的能力。

而这也与《意见》中提出的“完善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退出机制,根据学生培养实际定期进行学业预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及时分流退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要求如出一辙。

此次《意见》聚焦制约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政策举措,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聚力。

那么,为何要重视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

事实上,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来源已久。1991年3月,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试点工作和进一步开展研讨工作的通知》,批准清华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试点工作。2013年,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

从党和国家的部署看,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前不久召开的第九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20世纪末,美国35%—50%的学术博士毕业生就职于非学术岗位。有学者批评一些大学的博士生教育很少顾及培养对象的多样性需求,导致博士的实践能力低下,这也为我国提供了前车之鉴。

同时,深入推进分类发展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任友群指出,以分类发展为切入点,对研究生教育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和重塑重构,才能实现研究生教育从量变到质变的根本性蜕变。这也是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必然路径,进一步畅通两类学位分类发展的通道,特别是专业学位的培养链条如何深度融入行业产业,已经成为提升研究生教育整体质量的改革方向。此外,以分类发展为导向,推动培养单位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和需求,对发展理念、组织模式、资源要素等进行升级重组,将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培养单位内部的活力。

“所有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一定要从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分类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加强对分类发展工作的研究部署。”任友群呼吁,要打破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的障碍,切实纾解难点堵点,真正实现两类学位的分类发展。

亮点二: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位同等重要

近年来,由于招生计划倾斜、报考人数增加,专硕的热度持续走高,专硕在研究生教育中的“存在感”越来越强。但是,还有部分人有“重学硕轻专硕”的观点。

“由于专业学位开展晚于学术学位人才培养工作10年,社会上出现了认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错误看法,还有些人认为专业学位的含金量低于学术学位。”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秉林说。

“近两年来,我国不少高校纷纷宣布将专硕的学制延长为3年,而原因之一,是回应部分舆论对专硕学制比学硕短,导致专硕地位、质量不如学硕的质疑。”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认为,如果不能解决专硕与学硕的不同定位问题,只是延长专硕的学制,也难以提高专硕的地位和质量。

对此,《意见》强调,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两种类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两类学位同等重要,培养单位应予以同等重视。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发展并不意味着要窄化研究生知识面,不意味着把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同于一种技能型人才培养。”任友群强调,必须把宽厚的知识基础、多学科多领域的广阔视野、跨领域协作和创新能力摆在人才培养的突出位置,准确理解分类精准与知识宽厚的关系,不能理解成专业学位就是降低要求。

按照《意见》规划,接下来,还将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到“十四五”末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下一步,如何提升专硕培养质量,让学硕、专硕更好地“各司其职”,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河南大学副教授马万里认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分类发展,要顺应时代发展,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坚持以市场需求质量为本的动态设置原则,发挥学校获取资源的能力,注重新的学位点设置与社会和行业的需求匹配,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

亮点三:实行差异化发展完善培养链条

“分类发展的关键,在于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西北工业大学教授张炜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都有所不同,不能照抄照搬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模式和标准。

其中,评价改革关乎创新,破除“五唯”现象,也是我国学术治理的难点。针对当前存在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要求“差不多”的问题,《意见》亮点之一便是多元评价。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分类制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规范、评阅标准和规则及核查办法,优化交叉学科、专业学位论文评审和抽检评议要素,为交叉学科、专业学位单独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鼓励硕士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如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培养链条。招生阶段区分两类学生招生时的重点考查方面,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分类明确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师资的具体要求。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课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

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作为引领示范,许多高校有着实践经验。

中国石油大学实施课程学习(1年)—专业实践(1年)—论文研究(1年)的工学交替模式,重塑了行业企业全程参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北京大学探索从基础教育至博士后阶段的贯通式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畅通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本土化路径;浙江大学创建“项目制”培养模式,开展有组织、成规模、成建制全方位协同育人,打破零散培养方式……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硬道理,构建中国特色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探索,一直在路上。

中国教育报北京12月19日电

作者:中国教育报记者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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