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10篇

| 佳洁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1】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健全义务教育校园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屏山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校园校长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教育局[20__]3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及辖区校点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贴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校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效率与水平。

二、考核范围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校园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按教育局指导精神办理。

三、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潜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的原则。在总量范围内,由中心校园根据校园类别、岗位性质、工作量和质进行宏观调控。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班群众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校园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状况。考核时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园和非寄宿制校园学生在校时间长短和初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级管理的难易程度和班级学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在校园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园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实状况、有无重大工作失误等。

(三)教职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工作量(含早晚自习辅导、加班、公假代课、阶段性临时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教师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学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职工作量。行管人员工作量根据教育局的推荐标准,校园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确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则控制在0.5以内。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实行行管津贴和班主任津贴考核后,不再执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

1、对教职工“德”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

绩效考核的资料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实行一票否决。

经查实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②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③私自办班,私自外出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⑤在学生中私自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⑧受到党内、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⑩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如经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查实有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扣分制,每次在总分中减2—5分。

2、对教职工的“能”“勤”“绩”的考核。

此项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绩”占60%。

(1)教师“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潜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资料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潜力。

②教学潜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潜力。

③教研科研潜力:主要考核教师参加各层次的学科大讲赛、上示范课(教研课),以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即在有CN、ISSN、ISBN标志的刊物上发表)论著、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状况。

(2)教师“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规:主要考核教职工“工作常规”落实状况。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校园作息制度的状况。

③校园临时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校园临时工作安排状况;可实行扣分制,该项扣完为止。

(3)教师“绩”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状况。

②教学效果:应作为对教师“绩”考核的重要资料,主要考核教师所教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优秀率等,以及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状况。教多学科、多班级的教师,对其教学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平时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

如果教师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

行一票否决,该教师“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认定。

(4)、对工勤技能人员“能”“勤”“绩”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规等。

2、工作潜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级,运用校园后勤设备的工作潜力。

3、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完成校园安排工作的绩效状况。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状况。如果职工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安全职责事故,则对该项实行一票否决,该职工“绩”的考核得分为零;如果出现一般安全职责事故,则实行扣分制,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职责事故和一般安全职责事故由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1、中心校园根据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和上述考核资料,结合辖区内校园的工作实际制定出:

《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各类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推荐,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程序召开教职工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并计票公布。教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得低于应到会人数的90%,赞成人数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60%。方案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课教师、工勤人员的工作量与“德、能、勤、绩”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园根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具体考评。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职工填写《义务教育校园教职工绩效考核自评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校园绩效考核工作组。

2、中心校园组织民主评议;

3、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考核;

4、中心校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群众审定考核结果;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职工的复核申请;

6、中心校园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中心校园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职工对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能够向县教育局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上挂、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写出评语,由编制单位确定考核结论。如“德、廉”被一票否决的,其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教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纳入年度考核积分,只作为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的依据和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群众续聘班主任的依据。

3、行管人员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数折合计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为行管津贴发放的依据。

4、年度考核优秀结论分初中(小学)按县局当年度下达我乡当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教师编制和下达比例分别计算出初中、小学当年度推荐优秀结论指标,按绩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初中(小学)当年度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结论人员,若在推荐序列中又要自动放弃推荐,则依次递补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附件1:《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关于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班主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3:《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4:《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任课教师工作常规考核细则(试行)》。

附件5:《屏山县屏边乡民族中心校园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2】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__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__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__县人民政府印发__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09]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定量和定性等多个评价主体,全面、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校的绩效,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全县公立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等。

四、考评时间

每年6—7月份进行。

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成银(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蒙运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俊洁(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公宝(县教育局局长)

卢晓莉(县人劳保局副局长)

王莲(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令亲(县监察局执法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评专门工作小组,吴公宝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评专门工作小组由吴公宝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卓荣、刘宏晖、王雄富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劳局、财政局、监察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准备。各学校要进行全面动员,对照考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撰写学年度工作报告。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学校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然后全校教职工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校长在述职后自评打分,()对照《校长自评分数表》逐项说明自评分数情况。

(三)社会测评。充分发扬民主,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社区领导、社区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12名,听取学校工作述职,结合平时对学校工作的了解进行考评。

(四)查验。考评组在认真“听”述职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采取“看”、“查”、“问”等方式,深入接触有关人员,对被考评学校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评议准确、保证质量,达到发扬成绩、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评分并定等次。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组满分为80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社会测评满分为10分,三个考评综合之和即为学校的考评得分。全县各学校按中学和小学分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学校考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写考评报告。由考评组撰写考评材料,内容包括该校及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考评等次等。考评报告经考评组初审后报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学校绩效工资和对学校领导使用、调整和晋升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小组应由若干正直、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观实施考评工作。

(三)引导学校教职工正确对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发展。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4】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远程培训

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二、校本培训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三、考核制度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能”中扣2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5】

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常规管理。老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将作为教师聘用和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将教师普通话测试成绩与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情况(考核制度得分)纳入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学校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做如下具体规定: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月工作(20分)

1、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的情况(10分):有活动计划,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有普通话学习板报。

2、自身参与活动情况(10分):学校各部门安排的活动参与情况。

二、普通话技能(45分)

1、教学语言(10分):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教师所教课程均使用普通话。课堂上使用方言每节扣1分。

2、校园语言(10分):学校集体活动、会议、公务等均使用普通话。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3、校内使用普通话情况(5分):教师与教师之间,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每次会议、活动或集会等不使用扣1分。

4、教师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参加等级测试,取得一级乙等10分,二级甲等8分,二级乙等6分,职称三等级5分,职称四等级4分。

5、学生普通话水平(10分):教师所教学生在课堂上坚持使用普通话且语言较规范,条理较清楚,自然流畅,水平不断提高。

三、文字规范化常规管理(35分)

1、教师教案、板书规范、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2、教师批改作业用字规范,书写工整,符合要求(5分):出现错别字、简繁体混用、格式错误、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每次扣1分。

3、教师所教学生书写汉字基本规范,书写工整。(5分)

4、教师的各种记录文档,用字规范,书写工整,格式正确。(10分)

5、教室板报、宣传橱窗等用字规范,书写工整。(5分)

6、文字规范化学习要求(5分):各种笔记、随笔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6】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园规园纪,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人师表,文明礼貌,说话和气,不训斥幼儿注意个人卫生、个人仪表,工作期间不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

二、熟悉业务,操作规范,按照《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要求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保育护理,关注体弱儿童。

三、每天做好本班及包干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区域内无灰尘、无蛛网。

四、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设备,注意平时保养,损坏或不能使用及时报修各类工具摆放规范。

五、节约水、电、气等,做到人走灯灭,放学后关好门窗。

六、配合做好园所开展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保质保量完成一日常规工作和消毒防病工作具体工作细节见“一日作息安排”、“幼儿园公共场所及物品消毒制度”等,接受后勤主任、保健老师的抽查监督和指导,

八、同事之间团结合作,友好相处。如遇调休每学期有1天,需经领导批准,在保育员之间互相调剂,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九、认真参加由保健老师组织的每两周一次的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笔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修养。

十、每学期对自己的工作得失进行一次小结。

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二、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三、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四、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五、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六、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七、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八、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九、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十、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一、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

二、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

三、早班和晚班老师要互相沟通,配合一致地向幼儿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及时交换情况,研究解决的办法。

四、要求交班老师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接班老师认真检查每一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人数与交班记录相符,方可签上自己的名字,谁签名谁负责如接班人未签名,发生事故由交班人负责,交班人应要求接班人在检查幼儿身体后签名方可离岗。

五、交班记录内容如下:

1、幼儿基本情况如:人数、情绪及健康状况、带药及服药药的名称、剂量由家长填写情况及对体弱儿照顾等。

2、幼儿进食情况、教育教学情况、活动情况。

3、有无事故发生包括小伤、破皮情况。

六、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无论任何情况,交接班程序不能简化,交接班记录不能漏写或补写。

八、交接班记录本、服药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存档,平时要随时抽查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7】

1、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纪律松弛,洗衣服、打毛衣、做私事等,带班时睡觉、串岗等,出现违章违纪现象一次扣1分。

2、各班老师定员2人,早班老师带班时间(7:20~17:00),晚班老师带班时间(8:00~17:30)带午睡,不能随便换班、替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允许后方可替换班,违者一次扣1分。

3、不关心幼儿冷暖,午睡前不脱掉罩衣,盖好被子,幼儿有病不及时发现反馈情况,不按时给幼儿服药,幼儿尿床、尿裤不及时处理,交接班有关事宜交接不清,有上述情况者,每项扣1分。

4、不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按时起床、提饭、进餐、早操等,儿童进餐时不准训斥,保证幼儿吃饱,顺利进餐,进餐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餐具,违者扣1分。

5、吵嘴、打架、不服从分配、自由主义、挑拨议论、诬陷、诽谤他人,每项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按待岗处理,违者扣1分。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各班室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物品用后物归原处,不乱倒垃圾,班内不存垃圾,自己用的物品不乱放(如自行车、衣服、鞋子、提包等)违者每次扣1分。

8、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岗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不执行者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9、工作人员不准使用幼儿的洗刷用品,儿童饭菜食堂负责检查品尝,其他人员不准品尝,违者一次扣1分。

10、室内不能留有剩饭或将剩饭倒进下水道内,违者一次扣1分。

11、幼儿衣裤鞋子要穿戴整齐,在幼儿离园时将衣物带好,不能遗忘,不准提前将幼儿送往办公室或传达室,违者扣1分。

12、各班不准在幼儿午睡时,上课时闩门大声喧哗、交谈,幼儿午睡时教师必须在卧室内,并且在床位允许的情况下,保证幼儿一人一床,不准留有空床,违者扣1分。

13、幼儿被褥要经常晾晒,冬季一月一次晒被褥,尿床必须室外晾晒,床单每月请家长带回去换洗,保持清洁,违者一次扣1分。

14、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洗手的质量,在室外玩耍时不允许幼儿坐在地上,各项消毒工作必须按程序按时间严格执行并做好记录,违者扣1分。

15、组织幼儿值日要适当,禁带有危险性,不能超出幼儿体力以外,如端饭、洗碗、下楼倒垃圾、送桶等。不能让幼儿做有损幼儿尊严的事情,违者扣1分。如发生重大事故,做待岗处理。

16、各班分管的.全部卫生区域,严格按卫生制度执行,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准乱摆乱放,不存垃圾,不乱倒垃圾,清洁工作保质保量,要爱护墙壁、桌椅,违者清洁不彻底一处扣1分。

17、各班对幼儿使用的盆、桶等要定时送往食堂,并清洁干净,如剩饭、菜较多,可给食堂工作人员讲,协助下次饭量的掌握。

18、各班保教人员有责任催促家长及时交托儿费,如有拖欠托儿费二个月者及以上的,扣班中保教人员每人1分,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例外)。幼儿退园押金单交本班老师,幼儿无故退园,扣本班每位老师1分。

19、打骂幼儿、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按待岗处理。

20、园长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全园的劳动纪律,是否按时备课、上课,中午抽查值班情况等,发现一次扣1分。

21、各班按规定进行户外活动,违者一次扣1分。

22、老师备课时间迟到、早退者,无故换课者,一次扣1分;备课时间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分;备课时间无故脱岗、串岗者,一次扣1分;备课本不按时交,完不成计划者一次扣1分。

23、教师不按时上课者,上不足课时者,一次扣1分;晨检有当班老师执行,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违者一次扣1分。

24、带户外活动、带操不准穿高跟鞋,且带操必须穿运动服;教职人员不许留长指甲、染指甲、烫染夸张发型等,违者一次扣1分。

25、在遵守以上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如发现违纪违规、违职现象,均按不执行制度扣罚,每次扣1分。

26、工资分配考核时间为:自上月做工资次日起至本月做工资为止。幼儿出勤率按上月考勤。

27、食堂应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法”,做到生、熟食物严格分开,不能粗制乱做,要认真洗刷,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消毒所用餐具、炊具等物品,一餐一消毒,周围环境清洁卫生,按时开饭,节约能源,不认真执行者有以上情况之一,一次扣2~5分。

28、采购人员应根据食谱按时外出选购新鲜、物美价廉的食品,做到保质保量,不买三无产品并向供应商所要一切证件,违者一次扣1分。

29、保管员对仓库物品进出登记,妥善保管,消耗品及粮油要一月清点一次,做到进出账目清楚,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并有责任及时向园领导提供仓库物品的库存情况,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每次扣1分。

30、教具室物品要建帐、分类放置,有计划的添制玩教具及各类业务书籍,协助教师准备预制教学用品,做好录音播放工作,严格执行赔偿借还制度。

31、保健员负责调配幼儿膳食,随时查询幼儿的身体状况,按时检查各班消毒工作,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每次扣1~5分。

32、财会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按财会制度报销、记账,每月按时收费并负责催款反馈托儿费情况,一切财务方面的事务,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并向园长一月一报账目表。

33、其它人员按各岗位职责考核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3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幼儿园园长解释。

注: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问题达两次者,第二次考核加倍;当月违反三次及以上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8】

一、分配原则:

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工龄工资+教学效益奖+年终奖励

三、核定方式:

(一)基础工资:800元。

(二)月岗位工资:根据需要确定岗位,依据个人申请和 年终考核结果竞争上岗,班主任500元, 教师300元。

(三)奖金

A、职业道德奖:10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取。教师不得与家长无故发生争吵,或有难以解决的问题争执可移交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处理,否则扣除职业道德奖金20元,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B)出勤奖100元。 月全勤奖10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请事假或病假一天扣30元,两天扣60元,超过三天全扣,超过四天以上扣40元/天,不请假按旷工处理,扣70元/天。

(C)安全奖、100元

1、缝针、骨折、烫伤等以上的事故,责任事故则全扣;非责任事故扣一半。且医药费由责任人全部支付。

2、班级中多次出现摔伤等事故,家长有很大意见的,一次扣10元。

3、体罚与变相体罚,造成影响的或有家长意见的'全扣。

(D)幼儿出勤的奖励各班幼儿出勤率超过奖

出勤人数平均平均每日可达95% 奖励50元/月,90%以上奖励20元/月。

(E)超额奖:超额人数按本园规定每增加一人奖给当班老师30元,当月增加人数按下月开始计算。(每班基数为30人,一人执教)

(四)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开始算起,教龄满一年,加100元/月,满二年再加100元/月,满三年每年递增20元/年。

(五)教学效益奖

根据听课备课,课堂教学,理论知识,测查成绩等四项内容确定

(六)年终奖励(200元~1000元)

1.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创新,积极进取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做出一定的成绩和贡献,多次受到家长好评。

4.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节约开支。

5.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还能挺身,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

(七)发放方式

1.每月的15号发放上月工资。

2.年终奖寒假之前发放。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9】

一、分配原则:

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学历证书补贴+工龄工资+浮动工资

三、核定方式:

(一)岗位工资: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1400元,持有其他专业教师资格证的1200元,无教师资格证的1100元;高级职称439元,一级职称150元,二级职称100元,三级职称50元。

(二)效益工资:1100元

1、学期初按时上交:班级计划、德育计划、特色课计划。

学期末按时上交:个人总结、德育总结、特色课总结。

2、每周五下午三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3、一日生活组织有序,不随便打乱作息时间。按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准时参加户外活动。

4、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分,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合理安排教育活动,不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为幼儿。

5、环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课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尽量随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变化。

6、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7、两位教师能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领幼儿准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带班教师要随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纪录,语言简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9、每日做好晨检工作,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并做好身体情况记录。

10、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能及时主动的与家长沟通。

11、培养每一为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12、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吃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情况。

13、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保持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点半起床。

14、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理发展健康。

以上规定,违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问题当月违反两次者,加倍考核,违反三次以上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

(三)奖金:100元

A、职业道德奖:20元

1、对幼儿有耐心、爱心,不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能妥善处理与家长间的矛盾,不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绝不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5、不向家长或幼儿亲友收取任何物品。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除扣发当月职业道德奖外,并扣5~10分。

B、全勤奖:30元

1、当月出满勤者奖30元,未出满勤者无全勤奖。

2、病事假提前向园领导请假且有假条,过后及时销假,以免影响排班。住院治疗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资每天的平均数扣除,无故旷工按事假两倍扣除。(无全勤奖)

3、临时出园办私事必须向园领导请零散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并进行零散事假登记。零星事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扣工资,当月病、事假累计半天及以上者无全勤奖。

C、安全奖:50元

1、及时发现幼儿病情,幼儿有病马上处理,及时通知园领导及家长,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儿安全工作,不让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儿走失。如发生幼儿走失并及时找到的,视造成的影响,扣5~10分。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一般责任事故,如幼儿磕伤、碰伤、抓伤、烫伤、扭伤等轻微伤,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出现需要缝合的外伤或骨折等事故,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直到家长满意(上体育课、室外活动属正常活动范围出现非责任事故另做处理)。

4、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及时处理、上报并责任到人,不得推诿、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影响,扣2~10分。

5、教师因安全问题遭到家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问题的严重性,扣5~10分。

6、幼儿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走失、严重伤害,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扣发当月安全奖。

(四)工龄工资:从正式带班开始算起,工龄工资为20元/年,一学期教加10元,每年累积。

(五)学历、证书补贴:本科:80元/月;专科:40元/月。普通话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计算机等级证书:30元/月。

(六)会议补贴:40元/月。如迟到累积15分钟以上扣20元/月。

(七)奖励

1、先进个人: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一学期无请假扣分者参加民主评选,选出5人,给予一次性的表彰奖励。200元(期末)

2、备课教研: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改革,积极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幼儿园评定或有关部门签字认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期末)

3、家长问卷: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不收取家长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的表扬,期末家长问卷满意度最高的4位,可给予适当的奖励。100元(期末)

4、勤俭节约: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经常修旧利废,节约开支,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大家好评,评选两个班级,给予一次性奖励。90元(期末)

5、见义勇为: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可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100-300元

7、各班幼儿定员:托班(小班):23人(二人带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带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带班);

大班(学前):38人(二人带班);每超出一名幼儿每位教师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给与奖励(如论文、示范课、绘画类辅导、文体指导等)

课题等获奖期末一次性奖励:省级1000元、900元、800元、温州市级800元、700元、600元、乐清市级500元、400元,论文、优质课、半日活动、案例获奖的一次性温州市级200、150、100元,乐清市级的150、120、100元;学区级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奖还加奖金:省级的50元;温州市级25、20、15元;获乐清市级加20、15、10、元;学区级加15、10、5元,依次累计;同个项目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一个来算取最高奖,如评选没等级的按最高额进行奖励。

如向市、学区、镇姐妹园、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的奖金为90元,一节课的奖金为50元。大型活动有评奖的奖金等级补贴分别为:100、90、70、50元,家长会补贴为50元,教研活动补贴30元。大型活动主持人100元,级段活动主持人50元。

(八)浮动工资:快乐小团体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篇10】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x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 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 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 16节。

校长0 - 2节;副校长2 - 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

(1)参与每周2 - 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

(2)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

(3)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400元/月;

c、少总350元/月;

d、保卫250元/月;

e、教研组长10人以上300元/月;10人以下250元/月;

f、配班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务会,有未尽事项由校务会讨论补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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